大学新生军训视频:学校规定英语为必修课程是否违反宪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2:22:19
希望能够从多方面分析。
有没有违反公民权利的嫌疑。

宪法可以说是纲领式的文件,我们有一个思路是错误的,我们不应该因为在其他法律中找不到合适的权利救济,就想到是否违宪,是否应该进行违宪审查,这在我们国家,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说到英语必修颗的问题,也许忽律了个问题,大学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授权式的行政主体,而设置必修颗,是教育部的决定,我们想到的救济途径是行政救济,而不应该是宪法救济.
而权利,注意与利益区分开来,权利的定义可以参看一下郑玉波先生的见解,所以我认为这里没有涉及权利的问题.有受教育权,但没有规定受教育选择权,还有,当我们进入大学,肯定与普通的民事合同不同,即使是普通的民事合同也有条款的限制,这里,我们就应该遵守学校所作出的各项内部行为,换句话,即使有权利,也适度的变成了不成文的权限,类推之,学校实行11点熄灯制度,我们照样不能说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权利不是用来滥用的,需要受到限制.
希望和大家更深入的探讨

有意思,只是宪法中关于教育的规定只有两条,你看看是不是有违法之处,我看不出来。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另或加上一条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学校规定英语为必修课程并不违反宪法,但是,如果学校压制汉语普通话的推广与教育,就有违宪的嫌疑。抛砖引玉 :)

宪法不是随便用的,宪法是框架性条文,有硬有软.不要动不动就拿宪法出来,那说明阁下并不懂法律,宪法没有把食饭写进,但你却天天吃饭,宪法中有党的色彩,那你是不是党员呢?若不是,那你就没有导守的义务了

违反宪法你又不能告他!管那么多干吗?自己认栽吧!或者你可以选修其它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