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嫁老爸剧情简介:谁知道回民结婚的习俗,具体点,涉及到具体礼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2:27:18
我想了解一下

回民的婚姻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习俗惯制,如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选择婚配的条件以及婚姻制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鲜明的民俗特点。

回族的婚姻观

包括回族对婚姻的认识、态度以及对结婚配偶选择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

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结婚是“瓦直卜”(意为当然),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逊奈”(即圣行)。因此,主张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回族对婚姻的这一态度,主要是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古兰经》明确规定:“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穆罕默德也说过:“有婚娶能力者应当结婚。”甚至认为谁不服从他的言行,就是违背他;“我是你们中最敬畏、最害怕真主的人,但我封斋、我开斋、我礼拜、我睡觉、我还娶妻。谁违背我的圣行,谁便不是我的教民。”

回族从形成至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无论是阿訇,还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结婚成家。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伊斯兰教中的嘎得林耶门宦的教主或迁居拱北居住静修的人,过去有终身不娶的教俗,其中有一条教规就是“戒色”,即割断红尘,不娶妻室。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回族还严禁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特别是严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婶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长辈结婚,也不许同亲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儿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回族这种文明进步的婚姻习俗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在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人的血缘关系非常混乱,近亲、血亲结婚之现象普遍存在。伊斯兰教创立后,这种现象才得到了禁止。《古兰经》曾指出:“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但已往的不受惩罚。这确是一件丑事,确是一种可恨的行为,这种习俗真恶劣。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注意社会道德风尚,注意人类进步,现在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亲的婚姻关系。但在偏僻落后的山区,由于贫困原因所致,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情况。

回族的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回族当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圣行”,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的,绝大多数回民还是娶一个妻子。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回族还注意婚姻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古兰经》强调说:“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回民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欲离婚时,回族当中的阿訇或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有些夫妇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须经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说和,在政府登记后,由阿訇念“尼卡哈”复婚。回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当代回族青年在择偶时应注意的问题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

看到好多回族年轻人在为婚姻问题苦恼、彷徨,甚至是选择了对自己未来和后代不负责任、与家庭和亲友反目成仇的选择。为此感到同情的同时,也有深深的担忧。这些事情看起来很普通,抛开民族的未来不说,但确实关系到人生的幸福。

爱情是电光石火般的激情,而激情往往不能持续很长时间。有人研究证明炽烈的爱情在婚后一年左右,当初的激情就会急剧下降,激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当然剩下的就是应尽的法律赋予的责任、夫妻责任、养育后代的责任、抚养老人的责任等等,全都会接踵而来。而尽这些责任的时候,民族之间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的矛盾,如过说在结婚之前是是冰山之一角,那么结婚之后,它就会显露出完全的面目,重重压在你头上的冰山会让你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深层次的矛盾会层出不穷,穷于应付的结果使你很快焦头烂额。你会突然发现在各方面那么的不同,步调是那样地不一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和谐的环境会使你很沮丧。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呢?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到爱情结果会是这样的。

处于激情阶段的双方心理是局外人很难改变的,因为你那时已经是瞎子、疯子、聋子,什么也看不见,什么劝告也听不进去。一叶障目,一旦动情,便会要死要活,九头牛两只虎再加一台拖拉机也拉不回来的。女孩更是痴情,像那扑灯的蛾子,义无反顾,英勇献身。

如果和异族通婚,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好:只有让爱情与民族的习俗、信仰、感情、特点协调起来婚姻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天长地久的。

人是喜欢群居的动物。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群体起码你会很孤单。寂寞和孤单可不是幸福。要赔上自己的一辈子过一种寂寞而孤单的日子,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得不偿失。这还不包括对双方父母亲人伤害和打击。父母也有因此郁郁寡欢而过早去世的。

回汉结合的家庭,除了上面一些家庭内蕴藏的矛盾外,还涉及到亲人们。事实上,大多数很少再往来,也没见过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探亲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如果父母亲人去世了,也不好带着一个汉族伴侣过去。这些家庭来说这可是是一件很尴尬、很麻烦、很头疼的事情。不去不行,一起去又不便,左右为难,最后一般都是男的孤零零的一个人前往。这是很多过来人的肺腑之言。

我们回族人是团结和认同感很强的民族,当你降生在这个世界时同族亲友们就聚在一起,为你来到来这个世界而做“乜帖”,祝福你健康长寿,信仰坚定;请阿訇给你取回回名,在你耳朵里“吹邦克”即念诵清真言,一生中,你经历的一切,亲人结婚,长辈离去,都是在同族人,按照回族风俗习惯去操办的,直到到我们以后离开人世的时侯,也是由同族人给你净身,同族亲友们为你祈祷、祈求真主的宽恕,为你站者那则……。今世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死时来参加葬礼人的多少来衡量的。也许有人还在怀疑真主,但你不能怀疑死亡,怀疑人大限之日的到来。

夫妻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打骂也在所难免。族内结婚不存在民族荣誉感,耻辱感等问题,骂大了也不会扯到民族问题上去。但在回汉通婚的家庭一不小心就会骂先人,直至骂对方的民族。一骂民族内心的民族荣誉感耻辱感会使当事人是可忍,熟不可忍,丧失理智。一个一般的吵架就会演变为势不两立的、压倒一切的矛盾。这样的家庭一般都和父母分住,没有老人在场,当事人都会毫无顾虑地放开吵架,矛盾很容易激化。发生矛盾没人劝架,即使得不到解决,缺乏缓冲环节,很容易造成深的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些也是造成通婚家庭不稳固的一大原因。

饮食方面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即使百年以后相继离开人世,也难以埋入一个洞穴,走进同一个天堂。

综上所述,我认为回汉通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不值得冒险的,是不和谐的、别扭的。以上的分析证明:通婚的家庭是夹在两种文化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夹缝中求生的的家庭。世间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而孤独生活更为可怕的,通婚家庭不被两个圈子所认同,如同弃儿,被遗忘的角落,是郁闷的,寡欢的。我觉得回汉通婚是一个昙花般的错误。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为什么有那么多回族父亲母亲特别担心自己的后代找个汉族伴侣,但有些年轻同胞一时还想不通。还回敬双亲找汉族有什么不好,等等。当你决定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永远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一定别忘了他的背后还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爷,还有他的族人,更为严峻的是还有他的生活习俗、信仰等等,这些你都必须统统接受。不然你就谈不上尊敬。他也不可能割舍自己的渗入血液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光秃秃地把自己交给你。就算你把对方带到月球去,也不会改变对方出生以来熟悉的认识和习惯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在其性格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太重要了,无论它怎样的简陋,但哪儿的一切,也即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是极珍贵的,永远是他情之所系,心之所向的故园,而且终生不变,是他人生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归宿之地。是他在人生奋斗中汲取力量的不竭源泉,这些深入他潜意识的东西无时不在左右着他的喜怒哀乐。移山易,改变性格却很难。问题的根结就在于此。好多人对此估计不足,热恋时往往考虑的都是眼前,很少有人想那么多那么远,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以前没人可能全面地提醒,也很少有着方面的研究。

别说和汉族或个别真假难辨的汉穆结婚了,就是和亲属民族,如维吾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结婚都很麻烦,哪方父母都是不情愿的。组成的家庭通常也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网络上有人把汉穆搅进回族的婚姻问题上来,通常是对穆斯林民族有着险恶用心的,把传播伊斯兰当作遮羞布而已,传播伊斯兰无论如何也不会以削弱穆斯林民族为代价的,如果汉穆真是想借婚姻传播“信仰‘,那他们应该去和其他汉人结合更符合他们的口号,为什么非要纠缠传统穆斯林民族呢!

不是担心嫁几个姑娘给汉族,娶几个汉族姑娘回族就会消亡。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婚后能否幸福。有的女孩可能考虑的是汉族青年不爱喝酒,承诺遵守回族饮食习惯,安分,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想的自己会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还是身心健康、环境和谐、心情愉快。

再说,你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你的亲人和你的民族。你跟着感觉走,哪怕是你断绝父母关系,走的再远,你都和他们割舍不了感情上的、精神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又反过来紧紧地束缚着你融入他族,束缚着你和爱人和谐地生活。在你走投无路,心疲力竭,激情消失的时候。相信你还是很想走回来的。

也许你会很自私,赴汤蹈火,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那时一种严重的自私行为,别忘了,世界上自私的人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幸福的。

如果找个回族人当作另一半,你会感受到很多其他民族所不能给予的亲切、和谐,当和同族另一半一起与亲朋好友无拘无束聊天时;当孩子出生亲友们前来庆贺时;当带着孩子探望双方父母老人们露出满意笑容时;当一家三口围坐一起没有顾虑吃炖牛肉时;当过开斋节一家人携手走进清真寺时……,这样的场景不会令我们感到很幸福吗?

婚姻是人生大事,如同一次性筷子,不是可以随便退还的。当你喜欢上一个异族的异性的时候,一定有静下来,理智地扪心自问:我喜欢他那个民族的生活吗?喜欢她们的习俗、信仰、性格等等吗?如果不是,那你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三四而后行,一定要顾全大局。

本文作者:没有树高 (看到一位哈萨克族多斯提的类似文章后,有感而发)

回族的婚姻形式

〔倒插门婚〕若遇男方有困难或世道不平安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商定后女婿可以先到女方家举行婚礼,念“尼卡亥”成婚,并可借住女家。待男方有条件或世道平安之后,再行迎娶之礼,这种婚俗叫“倒扎门”(倒插门)。行倒扎门婚时,聘礼、仪式一切从简;天长日久之后,隆重迎娶者有之,将就过去者亦为数不少。

〔姊妹婆夫〕有些家庭的人员结构会因各种原因发生如下变化:男方元配去世或离异时,留有一子(或一女),续弦后女方又带来一女(或一子),这一对无血缘关系的儿女若有姻缘,便可联姻。这种结合方式谓之“姊妹婆夫婚”。

〔续亲〕姐姐婚后亡故,若双方不愿扯断两家姻亲联系,即可以妹续之,叫“续亲”。但遇男方亡,一般无婿弟相续的习惯。

〔姑舅亲〕姨表、姑表之间可以通婚,这种婚姻叫“姑舅亲”。姑舅亲的形成与延续,一赖于“亲套亲,亲又亲”的传统观念 ;二赖于青海回族一开始人数太少,“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又使男婚女嫁受到限制。这一种婚姻的盛行严重影响了下一代人口的生理素质。

〔陪谢媒人〕完婚后,男女两家都要按自己的财力和心意陪谢媒人。礼品中,枕头、鞋袜、羊肉方是不可少的。

〔离婚〕在正常情况下,男人只要发出离婚“口唤”或写了退婚书,婚姻关系就告结束,女人一般没有提出破镜重圆恢复婚姻的权利。有时候,因家庭矛盾等各种原因,男子当着妻子和他人之面,脱口连说三次“我不要你了”,这桩婚姻就算终结。之后,男方若有反悔之意,可以复婚;但非得重新请阿訇念 “尼卡亥”、重新举行婚礼不可。当然一切仪式可以从简。

〔麦亥日钱〕阿拉伯语,意为聘礼。这是一笔不同于送礼仪式上所送的衣物和干礼等钱物的彩礼。数目由阿訇在婚礼(念“尼卡亥”)上通过双方,当众商定,钱数认定后,男方不必当场付款,但在此生此世必须如数还清;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妻子同意免除,则可不必偿还。

结婚的习俗

因为回族居住分散,各地之间在举办婚礼的形式或名称上难免有一些小的差异,但都是大同小异,下面就这些形式做个介绍:

男家看中一家姑娘,先请亲友中的一位长辈或德高望重、能言善辩者,携带茯茶、四色包包、衣料〈2 件〉去女家提亲,俗称“下茶”或“送问包”、“送说茶 ”。经商议,女家若同意这门亲事,即留下礼物,否则当即退还。有时女家无法当场给话,双方就商定延期回答,男家定亲心切而久等无音时,再次请人携带礼物上门催问,叫“送催包”。

待女家同意后,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媒人各一人,并言定具体日期,准备订婚仪式,俗称“送礼”、“下占茶” 或“下定茶”。男方送女方茯茶、肉方、衣料等物和脑粉花儿、红绿头绳等化妆品,女方回敬以鞋、绣花袜子等。西宁地区还回赠干果(核桃枣儿)一盘,湿果(将厥麻、杏仁、核桃仁等煮熟染色,拌以果脯、冰糖渣、蜂蜜)二盒,叫 “倒果子茶”, 表示这门亲事己定。男方接到这些回礼后,即分送给所有亲戚共享,客观上将儿子已经定了终身大事的信息告诉他们。其它地区则将馈赠的茯茶分成小块,分赠亲戚。在定婚后至结婚前的一段时间里,若遇到斋月卡尔德节、古尔邦节,男家须按自己的财力,携带礼物去女家拜访,不可缺少;女家则因送时新果子回礼。

订婚以后,双方协商具体日期送彩礼,俗称“送礼”。届时 ,男方邀请媒人及家下成年男人若干名到家,稍事招待,即带彩礼去女家送礼。彩礼的轻重,一般按女方的意愿和男方的财力多寡磋商而定,有的女方家还开出礼单,彩礼主要有茯茶、衣料、首饰、现款、羊肉等,一般称现款为“干礼”。当送礼的人们端着盘子、提着包袱来到女家时,女方家中的人在长辈带领下出门热情欢迎,并以干果碟子、放有一对红枣的奶茶、糖饺儿包子、熬肉米饭、火锅子等丰盛的食物款待客人,男方送礼毕,女方派人回以获茶、四色包包及专为女婿做的衣帽、鞋或腰带、兜肚等物。男家接到回赠的茯茶后,同样分成小块,分送亲戚共享。

接下来就是按照商定的日子举行婚礼。一般人家在婚礼前头一天先要念个“亥亭”,以祈祷真主保佑、告慰列祖列宗;也在这一天 ,男方家在院落天井搭起篷布,请来各方亲朋,谓之遵婚。这一天,男方家要请来帮忙料理喜事的人进行具体分工,称为“邀跑窜”, 送亲的、娶亲的、压马的等一干人也在这时一一选定。同时,新郎新娘还要行沐浴礼(做大净)和修面、开面礼,男女傧相有责任向新郎新娘传授简单的性知识。

举行婚礼的一天,新郎连同自己的父亲、伯父、叔叔、阿舅、兄弟等有关人,在媒人的带领下,大盘子里端着核桃、枣儿、肉方、大米等礼物,一早去女家举行婚礼仪式一一念“尼卡亥”。主客按规矩在大炕上就坐后,开始念“尼卡亥”。第一项,由跪在大炕上座的主婚人阿訇向跪〈或坐〉在地下的新郎一一考问有关伊斯兰教信仰(“乙麻尼”)、信仰箴言(“克利买”)等常识,答得上者,即行下一项;答不上者,要受到指教,直至当场学会为止。第二项,阿訇询问一对新人的经名(即小名),并向他们及双方父亲询问是否同意这桩婚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即宣布这一婚姻合乎教法,并当众说定“买亥日”钱〈一种宗教聘礼〉。第三项,全体肃然而脆,由阿訇用阿拉伯文念颂婚姻证词经文,念毕,众人作“都哇 ”祈祷。最后一项,阿訇撤核桃枣儿,孩子们向新郎讨喜钱、讨眼泪钱、破面钱 ,女方家设宴席招待客人。

席散客走,男家即有两名娶亲的人带一盘花卷馍、一顶盖头〈或一首帕〉、一套衣服等俗称“要裹”的礼物,随马(或 车、轿)前往女家迎亲。待娶亲的吃过饭,新娘子梳妆打扮停当,便以红毡裹严,由她的兄长抱着送到马上,再同各位长辈、兄弟、妯娌、两位送亲的、一位压马的男孩、一位掌管箱子钥匙的小孩,陪同两位娶亲的,组成送亲队伍,浩浩荡荡,护送着新娘及嫁妆向男家而去。新娘临出门前,有的地方将一碗牛奶泼洒在接亲马的马蹄及其周围,谓之“白奶送”, 到了男家门口,又有一妇女迎来仍旧泼洒牛奶,谓之“白奶接”。 新娘下马行至门道时,新郎上屋顶踩上几脚,期望制伏妻子,婚姻扎实。

卸嫁妆时,拉马压轿的小孩可以得到一份酬金,叫“压轿钱” 。若男家不给或所付钱数太少,他们就不搬嫁妆、不入席,直至满意为止。湟中、化隆等地,迎亲的一干人要在男家住上一夜,其间,新女婿的伯父、叔叔等家要宰羊备席,轮流宴请。

新娘子在人们的呼唤簇拥下进入洞房。入洞房后的新娘子,前来闹床的人们蜂涌而至,有些地方的农村,宴席曲唱家们口唱《恭喜歌》前来恭喜闹床,并为东家演唱宴席曲。闹床闹到一定的时候,新娘的姐姐(或嫂子或送亲的)携带夜餐和核桃枣儿前来洞房铺床,将核桃枣儿压在毡角下,又各置数枚于新娘怀里,祝福儿女满堂。有的地方,还请二位新人睡前各喝一碗放有二枚熟红枣的牛奶。也有的在新被子的角中塞上红枣、花生、瓜子等,意为早生贵子,白头借老。这时,新郎要给铺床人送些钱,以示谢意。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一大早就要起床沐浴,并由陪客(伴郎)陪同,新郎去女家向岳父岳母及有关长辈亲戚说“赛俩目”请安(也叫回门),娘家以饺子款待新女婿,表示婚事圆满成功。新娘则由娶送亲的陪伴 ,走出洞房,一边听取娶亲的介绍,一边向公婆及所有婆家长辈一一施礼致敬。拜完一个人,那人就将 用红纸封好的叫“封筒儿” 的见面礼送给新娘,这份钱叫“拜作钱 ”。中午时分前来讨喜吃席的客人纷纷来临。席间,新郎在陪客陪同下,不断去各桌向客人说“ 赛俩目”让客;新娘也要出面向各桌客人行礼敬让,客人们要赠钱给新娘。俗话说:“宴喜三天没大小”,这一天,前来吃席的客人们要“闹公婆”即抓住公公、伯父、叔叔中的任何一二位,抹一脸锅墨,或给他戴上一副用萝卜圈做成的眼镜、一顶破草帽、翻穿破皮袄,再令其倒骑在毛驴(或牛)上,满巷道游转,为喜事助兴。

次日,丈母娘偕同娘家人中的女性亲戚一道,来男家认亲吃席,探望女儿。

最后是回门、拆篷,款待各位为婚事出过力的“跑窜”(协理),庆贺喜事圆满告成。

包括回族对婚姻的认识、态度以及对结婚配偶选择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

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结婚是“瓦直卜”(意为当然),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逊奈”(即圣行)。因此,主张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回族对婚姻的这一态度,主要是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古兰经》明确规定:“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穆罕默德也说过:“有婚娶能力者应当结婚。”甚至认为谁不服从他的言行,就是违背他;“我是你们中最敬畏、最害怕真主的人,但我封斋、我开斋、我礼拜、我睡觉、我还娶妻。谁违背我的圣行,谁便不是我的教民。”

回族从形成至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无论是阿訇,还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结婚成家。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伊斯兰教中的嘎得林耶门宦的教主或迁居拱北居住静修的人,过去有终身不娶的教俗,其中有一条教规就是“戒色”,即割断红尘,不娶妻室。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回族还严禁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特别是严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婶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长辈结婚,也不许同亲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儿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回族这种文明进步的婚姻习俗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在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人的血缘关系非常混乱,近亲、血亲结婚之现象普遍存在。伊斯兰教创立后,这种现象才得到了禁止。《古兰经》曾指出:“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但已往的不受惩罚。这确是一件丑事,确是一种可恨的行为,这种习俗真恶劣。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注意社会道德风尚,注意人类进步,现在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亲的婚姻关系。但在偏僻落后的山区,由于贫困原因所致,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情况。

回族的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回族当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圣行”,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的,绝大多数回民还是娶一个妻子。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回族还注意婚姻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古兰经》强调说:“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回民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欲离婚时,回族当中的阿訇或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有些夫妇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须经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说和,在政府登记后,由阿訇念“尼卡哈”复婚。回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1. 限制同乳兄弟姐妹结婚,不管有无亲属和血缘关系,只要吃过同一个人的奶(母亲或 奶妈),都不能通婚。双方都是穆斯林才能通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通婚,但非穆斯林一方必须改信伊斯兰教。
回族人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婚姻才算合乎教律。回族的婚礼喜庆热闹,但不奢华。 70年代前,回民联姻过程中的求婚、允婚、纳聘、证婚虽说礼节繁多,但很讲节俭。一般男女青年婚事由父母包办。先由男方请1-2位媒人带着糖、茶、干果等四色礼到女方家提话 (说媒),女方家经过了解男方家情况,并向至亲和女儿征求意见,如果不中意,在媒人第二 次上门时,婉词回绝,并退还礼物;如果还需进一步了解,则托词延缓几天给话,一般在媒人第三次上门时,要作决定,如同意,女方父母就给媒人明确表示,并提名点定另2位媒人,加原提话的媒人共为四大媒人。然后由男女家请四大媒人共商下聘定亲事宜。定亲礼随男家心意,一般是4套衣服。80年代,多是8块布料。定亲后,通过媒人串连决定送大礼 和结婚日期。大礼由女方提出礼单,通过媒人与男方家反复相商确定,在送大礼时决定结 婚日期。然后男女一同去领结婚证。结婚前二三日,媒人给女方家送催妆(一般为一套棉衣)。
结婚这天,男女家都要搭喜棚,招待亲友。上午女方家先给新娘绞脸(即把新娘脸上额前的毛发除去),再打扮一新,然后打发新媳妇的弟弟或者小侄儿到男家新房门上去钉门 帘(表示女方己准备好,即将发亲)。这时,新女婿由陪女婿(伴郎)及至亲好友约10多人, 前往女方家娶亲,娶亲队伍到女方家后,先认亲,然后由阿訇念"尼卡哈尔"(证婚词)。阿訇 念"尼卡"中询问双方是否同意结为夫妇,男方自己回答,女方由至亲(窝其力)代答。从 1950年起,阿訇念"尼卡"时,必须询问是否领过结婚证,到此证婚仪式结束。发亲前,先由 娶亲来人将小面值的红包和糖果、花生、干果向围观的人众撤布,然后新媳妇由已婚至亲 妇女作伴娘,另有女方至亲送亲,并带上嫁妆。喜车快到男方门前时,男方客人耍公公、婆婆,要给公公翻穿皮袄,倒骑毛驴,背上插扫把,脸上抹黑灰;给婆婆戴纸糊高帽,耳朵上挂 两串红辣椒。公公前往迎亲,婆婆在采棚前候亲。过去,迎送新娘还有"姑不娶亲,姨不送 亲"的说法。晚上,要闹洞房(叫耍床),一般只限于青年和小辈之间,现在改为参加婚礼的 青年人和新人一同唱歌跳舞,越热闹越好。
第二天清早,娘家弟弟给新媳妇送睁眼包子,以示父母关心女儿,同时新女婿由陪女 婿陪同到岳父家行谢礼,并在岳父家吃睁眼包子。有的亲友和好事者还在个别包子中包上 盐巴、辣椒等物,以试探女婿是否精明。夹上盐巴或辣椒馅的包子,只要咬开,不管多么难吃,新女婿都得吃下去,也会引起一场哄笑。吃完睁眼包子后,由送亲的人领着新媳妇一一认婆家的大人、小孩。中午,娘家人要携带礼品去婆家"下堂"。第三天,新婚夫妇和公婆到 女方家拜谢新娘父母,叫做回门。此后,婆婆还要带着新媳妇到娘家各亲戚家去认亲。
婚后如感情不和允许离婚,离婚后的妇女要等一百天后才能改嫁,这叫"守限于"。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让双方重新考虑是否复婚,另一方面是查看妇女是否怀有身孕, 以免酿成不必要的纠纷。
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后,嫁娶习俗发生了较大变化。现在男女青年多自由恋爱, 但在婚礼形式上仍然保留着传统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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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婚姻,在新中国成立前,子女结婚一般都由父母决定,而且多近亲结婚,尤其是姨表、姑表结婚的现象较为普遍。从开始订婚到结婚,聘礼繁多,且要给女方家长送一定数量的:“奶费钱”。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包办、买卖婚姻已经废除,但形式上仍保留了旧婚姻制度的一些残迹。青年男女虽然自由恋爱了,但仍要通过媒人提亲,送上“开口礼”(糖、茶、核桃、枣各一包,称谓四色礼)。当亲事说定后,便择日订婚、送大礼、会亲家(双方家长互相邀请),最后定结婚日期(也有在送礼的同时商定结婚日期的)。举行婚礼时,一般要请客。前来祝贺的亲友都要馈赠礼品。娶亲时新郎由已婚青年做“陪女婿”(伴郎),并对女家父母亲戚说“赛俩目”(问安)认亲。新娘则由未婚少女陪伴,由姨姨、姑姑以及兄弟姐妹送亲,父母不去。成亲时,要请阿訇念“尼卡”。新娘入洞房后,除父母及直系长辈外,其余人都可闹新房,要新婚夫妇唱歌、对话及做一些诙谐嬉谑的游戏。婚后第二天清早,娘家要送一盘包子,叫做“睁眼包子”给新婚夫妇,祝福婚后夫妻和睦,生活美满。娘家人还要携带礼品去婆家“下堂”,新娘拜见公婆及亲戚,认“大小”。三天“回门”,新婚夫妇和公婆到女方家拜谢新娘父母,随后再由新婚夫妇俩去女方亲戚家逐一认亲。女方父母和亲戚还要在新娘新郎临走时赠礼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