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毅和婚姻:吏书上有没有关于汉奸的记载,具体出自那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16:28:18
目前为止,我知道汉奸最早是出现在汉代末期,想知道更具体的吏书上有记载的,请写明出处和内容,谢谢各位高手。

何谓汉奸

  一般学者认为,中国的汉民族,基本形成于汉代。中华民族在经历了春秋战国数百年战乱、和秦火及随之的七八年楚汉相争后,人丁凋零,民不聊生,众心思定。经过文景四五十年修生养息后,到武帝时,才渐渐形成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相对稳定的民族形体。相随于它而产生的,即所谓的“汉奸”。因此,汉奸实可谓与本民族如影随形,从一终始。
  许多人认为李陵是第一个真正的汉奸,他身为汉朝将军,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为妻,终身不归汉,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并没有一个崇高的、正义的动机。
  汉奸,顾名思义即背汉之奸人。于汉朝而言,任何的出卖了汉朝天下之利益者,都可以归入汉奸之列。自古以来,中国的封建政治都是自上而下强行推行的专制制度。历代的执政者为了保卫自己的权力,把国家的军队建立成一支专门保卫自己的军队,把民族的文化转变为捍卫自己统治正当性的学问。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教育、传统理念,都是要求老百姓和文臣武将们无条件地向皇帝效忠,而且不可以有质疑,有反抗,有抛弃的权力,背叛者谓之“汉奸”、谓之“奸贼”;只要战死,就能冠以忠臣之名名垂千古。
  这当然是不正确的。诚如顾炎武所说,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因此,所谓汉奸,首先是一个民族和民族所立根其上之文化的概念,而非与国家有必然关联之概念。虽然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为统一,但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汉奸之界定,根本要看他之行为是否背叛、或者葬送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之根本利益,而不是看其是否效忠于某一家一室。是故,蒋氏败居台湾,柄守民族大义,不是汉奸;而汪精卫之流,以出卖中华民族之利益为己任,故天下人同声共愤,人人得而诛之。
  李陵就是因为没有死,所以成了汉奸。但李陵并不是汉朝唯一一个投降的人,甚至汉武帝极为信任的李广利后来也投降了匈奴。李陵却是投降的将军中最著名的一个,这不仅仅因为他是飞将军李广的孙子,不仅仅因为他自身极高的军事才能,更多地是因为历史上最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因为他遭了宫刑,所以李陵才被冠上了“第一汉奸”的恶名,不是第一大汉奸,而是第一个汉奸。
  历史上批判李陵比较著名的,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王夫之是湖南衡阳人,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学者尊称为船山先生。他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举人,明亡后参加南明抗清斗争,后来放弃政治活动,退隐乡闾间,在极艰苦的条件下,以著述终其身,共计成书数十种,达300余卷。他在其巨著《读通鉴论》(《读通鉴论》是王夫之阅读司马光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的笔记)中,对李陵进行了十分尖锐的批判,甚至连带为其辩护的司马迁,也一起痛贬了一番。
  然而,从李陵后来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实在是不配戴上“汉奸”这顶“高帽子”,因为他对匈奴没有丝毫贡献,相反却能以德抱怨,在他唯一的一次与汉军的作战中暗中帮助汉军。比起那位“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来,李陵实在可以说得上是打入敌人内部的“卧底”了,哪里是什么汉奸呢?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为满清打下了半壁江山,后来又亲授绞死了南明永历皇帝。就连吴三桂,后来都有人为他平反,认为称吴三桂“汉奸”“卖国”,实在太苛,他投降清军是没有选择。我们历史上的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史可法死守扬州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答复说:“越数日,遂命法视师北上,刻日西征。忽传我大将军吴三桂借兵贵国,破走逆贼,为我先皇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殿,抚辑群黎,且罢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铄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谨於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师;兼欲请命鸿裁,连兵西讨。是以王师既发,复次江淮。”
  (史可法是典型的文人,缺乏军事才能,却身居兵部尚书之职,后来更是担负起扬州督师。扬州城破后,清兵恼怒史可法顽强抵抗,大肆屠城,大约有八十万人被杀死,史称“扬州十日”,那是一段极为惨烈的历史。史可法守卫扬州时,天下已经是大势已去,所以后来有人将扬州八十万人被杀归咎于史可法的无谓抵抗。)
  史可法的这一段话是为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的最佳辩辞。言下之意是,如果我史可法是吴三桂,我也会这么做的,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做的对。史可法的态度是和南明一致的,也就是说,明朝的继承人包括朝廷、大臣都理解并且赞同吴三桂的引清兵入关。这一点从战略上讲并没有错误。如果吴三桂不引清兵入关,死守山海关,则必死于李自成的大顺军之手,一旦李自成部队把守住山海关,挡住满清入侵,甚至是和满清谈和,休养生息,积蓄实力,南明便岌岌可危了。
  封建时代的特征,就是一切行为不以公平正义理念为基准,而是以家族利益为判断标准。当家族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由于没有统一的超越性正义标准,只好用武力来决定该保留谁的利益——此所谓成王败寇。历代的皇帝只不过是成王家族的代表而已,《二十四史》也不过是二十四家姓史而已。不过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却不考虑利益的代表人——皇帝不称职或者干脆渎职的情况,道德根本对皇帝没有约束,只是简单粗暴的要求所有人无条件的忠诚,直到事情恶化到无可救药。这样永远导致的是暴政取代暴政,是王朝一代代的衰弱。
  另外一点,秦统一天下后,融合四方各族,即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经两汉约四百年而有汉族。后来又不断融进北方各族的血缘,才有今日的“大汉族”。汉族的第一个心腹大敌——匈奴,大部分都融入了汉族。以至于西晋末年,匈奴人刘渊据平阳建汉称帝,竟以汉朝皇室刘氏子孙自居,口口声声“昔我太祖高皇帝”、“我世祖光武皇帝”,要为汉家的列祖列宗光复丢掉了数十年的江山社稷。既然迟早是汉一家,指责当年的李陵为“汉奸”,又有何意义呢?

  呼。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但它无疑是咱们
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
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
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
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在我印象里,汉奸
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辩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
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
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
于男人就象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
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
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
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
“侠谷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我们看历史,只问个人的“有骨
头”、“没骨头”,往往失诸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相
当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
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
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
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
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
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
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
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
咬牙切齿,扬言“我必覆楚”。他说“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
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
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
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
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
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
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
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
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
“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
“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
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
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
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
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
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国不能道辞”,
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
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
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
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于战,
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
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
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
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
),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
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
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
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
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
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
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
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
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
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
汉奸”。〖注1〗

读《史》、《汉》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
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幕府,一
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地方吏治虽号称
“破觚为圜,斫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
”,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逗桡当斩”,“失期当斩
”,“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
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
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
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而
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注2〗
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
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也真倔,居然
说“归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
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覆。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潮是
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读李治亭著
《吴三桂大传》,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
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象,“冲冠一怒为红颜”,
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
生(从一岁到三十二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三十三到六十
七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连本阶
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
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他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树一
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
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他
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
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
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
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
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
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
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历史是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
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安内而后攘
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他也考虑过投降李
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官,专以抢掠金帛女人为
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
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
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
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
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清而
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实
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
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级仇”超过“民族恨”,“
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
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
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作出其最后选择,内心一定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
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
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
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
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
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
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有所不同。它的代价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
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
父讨贼是“义”)。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
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
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
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
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
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
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
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如说
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到边将,从
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明却导致覆明,正
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
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
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有“逼”的道理,
“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
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
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
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
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
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
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
挽抱薪救火之误。本镇刺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
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
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
举,以帮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
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圆满,不惜编造
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
薪尝胆,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
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
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
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历史角色,
还浓缩了“汉奸发生学”的曲折微妙。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
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
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现在,因“胡汉之争”的消亡,“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尽管伴随现代
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种族、民族
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被动适应,往往不
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
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着此类脆弱和敏感。比如近来人们
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俗话
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