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前来村:怎么作好国家主席?请结合我国国情做一个至少十年的计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8:02:35

1954年宪法设立了国家主席职位,但1975年宪法取消了这一职位,1978年宪法对此未作修改。1982年宪法恢复设立了国家主席,完善了国家的领导体制。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属于虚位,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只是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事务作出决定后,予以宣布或者执行,实际上是履行特定的法律程序,使国家事务的处理更加完备。国家主席的公布、任免和发布行为,都只是起一个宣告或者宣布作用,而这种宣告或者宣布是必须履行的,国家主席不能拒绝。国家主席的职能有两方面:一是在国内事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二是对外事务方面,国家主席也是依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事,只有代表权,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八十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作这样的修改,主要的考虑是:当今世界,元首外交是国际交往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需要在宪法中对此留有空间。

四年计划比较好,因为大部分各国总统都是四年任期

你不会是胡锦涛吧?十年的计划也太不专业了,都是几个5年计划,十年一个周期也太长了,面对如此严峻的国际形势,变化慢就意味着要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