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诗曼和黎姿关系好吗:请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收取每学分270元的重修费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9:03:14
教育部不是禁止高校收取重修费了吗?

对于学校以重修费为借口收取费用,这样做本身是不正确的,教育部有明文规定,在校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求学者收取额外费用,但现实是这样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吗,我们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呢?学校这样做固然不对,但也是为我们求学者的关爱,这样可以树立我们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世界观.
我们上学的目的是学会本领,有个美好的后半生,做个成功的人,那吗我问你,在校期间不好好学习,连及格都过不了,如果我是决裁者,我会斥退3门不够及格的学生,但学校这样做有3个方面,第一是给拉我们继续深造的机会;第二是给学校带来收入;第三是用这些重修费设立奖学金制度来刺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了下次不在交重修费,现在好好学习你应该完成的科类,弄个奖学金回来不就都回来了吗?祝你好运!!!

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要保证学生能够按时、按质完成重新学习的课程,严禁只收费、不教学。

教育局明文里面有这么一句……

HR,现在设了补考,所以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告学校……

其他学校的领导好心,不收……

但是在HR,算了……别想了……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不按照《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照常收学生的重修费,其他学院,广大松田学院,广工华立学院已经将重修费退还给在校的学生,广大华软想拖学生毕业以后,这样就不用退还给学生的重修费.这种行为是很可耻的.

不合理
第一,此举会侵害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最终利益。众所周知,对于公办学校而言,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对于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言,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无论属于何种情况,确保学校的教育投入经费及时、足额、准确到位,是保证学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以各种借口对之进行扣减,导致教师工资不能保证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降低,不但会妨碍学校的正常发展,更会侵害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利益。这实际上是将学校乱收费的过错转嫁到教师和学生身上。

第二,此举有违法之虞。教育投入经费被挪用和扣减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某些部门以各种堂而皇之、貌似合理的理由肆意侵占、扣压是主因。这些行为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精神,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否则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肯定不合理的。。。。天哪。。270一学分,甚至300多一学分???我第一次听到。。。。
我们这里75一学分,这个学期说是有文件下来规定不准收重修费,所以这学期就没收,以后还不知怎样。
反正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