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解说:雇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8:02:30
一雇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三七,即肇事者七分责任,雇工本人三分责任,双方在交警部门达成赔偿协议.肇事者按责任已向雇工进行了赔偿.现雇工欲起诉雇主,他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雇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雇佣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只有在雇佣工作中受伤,才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显然不能~!

可以

可以,
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然后到劳动能力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
最后向雇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1.是否与雇主的劳动关系成立2.是否是在上下班时间3.事故发生地是否是上下班必经路线.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雇主只赔偿肇事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