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算机二级:如何理解法官预审和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05:48:06

法官预审是指在开庭前,法官已经拿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资料,对案件在脑海中已经有一个预断,经过开庭之后作出判决,而这种判决通常受预断影响。
起诉状一本主义记得是在日本实行的,就是开庭前,检查官仅将起诉书交于法官,不交付其余的证据,资料只有一本起诉书,避免法官在开庭前形成主观臆断,偏向于控方,使被告陷于不利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