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贝多芬钢琴曲谱三:房屋产权没登记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2:34:39
我家在3年前动迁,动迁时验收合格,今年回迁时突然说我家的房屋没有产权而且没有登记.请问我该怎么办
难道我没有房屋产权他会给我验收吗?而且也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也给予了补偿!!!!还各象验收都通过?!如果我没有房屋产权他门会给我补偿吗?!

您提的问题建议您:行政裁决(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住房[2003]252号

在当时动迁时应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切按照双方协议执行。另外你们家的房屋难道没有产权证吗?这些在动迁谈判的时候都应该涉及到的。你可以把你的具体问题说清楚一些,才能帮你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