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软件哪个好:帮忙分析一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03:22:15
某市工商银行举办有奖储蓄。该市某建材厂为职工每人买了一张。买之前未受职工之托,发之后未称代购。开奖后,该厂职工王某所持的奖券中了一万元的特等奖。中奖后厂长称:奖券为工厂所购,故所得的奖金应归工厂所有。王某坚持奖金应归自己所有。厂长又说:如不交出奖金,须拿出5000元请客,若不拿出请客款,则在工资中 扣除。无奈王某拿出5000元请客款。过了三个月,王某把工厂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奖券归自己所有,并要求返还5000元的请客款。
问:
奖券应归谁所有?
王某能否要回5000元的请客款?
做详细解释。

奖券属于射幸行为,谁持有谁获益,除非他人有证据证明奖券非持有人所有。
本案中市某建材厂为职工每人买了一张奖券的行为应视为一种福利,奖券自发给员工后,归员工自己所有。所以,此奖券归王某所有。
厂长又说:如不交出奖金,须拿出5000元请客,若不拿出请客款,则在工资中 扣除。此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胁迫,属于可撤销行为。所有王某可以主张要回5000元。

奖券应归王某所有。奖券具有无记名,无登记的性质,只要凭奖券就可以领奖,不管你奖券的来路,谁拥有奖券,奖就该归谁!
至于5000元的请客款,那要看你的态度,你是自愿的,或者已经付诸实施,那你就要不回来,反之就可以力争讨回的。

楼上,受胁迫的是无效民事行为吧~!?
王可以要求厂家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