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sl700 m.2:苏格拉底死亡之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6:46:26

与其说先哲苏格拉底死于虚假的民主

不如说苏格拉底死于堕落的人心世道

以及政治家对他的恐惧!

本来可以不死,但是却从容选择死亡
----饮"民主派"所赐鸩酒谈笑而逝/

=================================

若说迷,其实是世人迷惑;
迷惑他为什么要放弃生存的权利
其实这和布鲁诺为了反对教会的
迷信而不放弃信仰以鼓励学人是
一致的.............

====================

伟哉,苏格拉底先圣, 谁可与共?

苏格拉底的精神和教育思想,

与布鲁诺\孔子\老子\释迦牟尼\耶稣\默罕默德

相互辉映,其精神千古,烁古耀今

真让那些自以为是的贪婪的政治家汗颜!

苏格拉底之死
刘博

西方文明源于古希腊文明,这是一个星罗棋布于地中海地域的繁荣的希腊世界。古希腊精神,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自由。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或民族匍匐在暴君专制的淫威下惶恐不安之时,古希腊人已经走上了自主自治因而自由的道路。他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爱琴海周围,好似那中天歌唱的小鸟。古希腊文明的一个精品,是以万神之王宙斯的女儿智慧女神雅典娜之名命名,并尊其为城市保护神的雅典城邦。关于雅典城邦的故事记载,可谓是汗牛充栋。在雅典城建立后的数百年间,这座以智慧、勇敢和民主体制著称的城邦经历了无数的刀兵和天灾,却在智慧女神和说理女神的荫护下,始终屹立不倒。然而,在公元前399年,雅典城却开始走向了衰落了,而且是从精神上被彻底打败了,对手是一位年届七旬的老人,一位被称为“西方孔子”的哲人----苏格拉底,因为一场审判。

在雅典的荒烟蔓草里仿佛游荡着一个光辉的身影,苏格拉底,这个不死的灵魂在永不疲惫地捎带着神的圣谕,不住地向来去匆匆的人们发送着理性的光环。他是一个出身于雅典中产之家的公民,父亲是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婆。他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时刻,成长在伯里克利的盛世,当时正值智者从全希腊各地云集雅典,给民主制度雅典带来了许多新知和自由论辩的新风尚的时期。年轻的苏格拉底向著名的智者普罗泰哥拉和普罗第柯等人求教,讨论各种重要的社会人事和哲学的问题。他以一种对哲学的崭新理解开创了希腊哲学的新纪元,通过他的教诲产生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产生了犬儒派等新学派,并通过他们一直影响到希腊化罗马时代。他貌不出众,但言谈话语富有魅力,他在辩论之中度过了一生,并向青年们教授哲学,公元前399年,他被人控告有罪,罪名主要是两项:不敬城邦所敬的诸神而引进了新神,并败坏了青年,结果被判刑。朋友们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但他拒绝了,他认为自己必须遵守雅典的法律,因为他和国家之间有神圣的契约,他不能违背。苏格拉底认为虽然如果城邦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你就不必遵从它们,但是如果你违反了城邦的法律,你仍然必须服从惩罚。苏格拉底就正是丝毫不差地这样做的,他感到有一种服从城邦的合法权威和城邦法律的义务,所以他十分自觉地接受了死刑,在临终前仍同朋友们讨论哲学问题。在时间到来时,他安详地喝下了毒酒,用自己的生命和哲学报答了祖国城邦,终年69岁。在苏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舍身取义的伟大哲人,另一方则是以民主自由为标榜、被视为民主政治源头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谁善谁恶,不那么泾渭分明,感情上的取舍则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因而其悲剧色彩愈加彰显。

苏格拉底的哲学是同他的生活实践融为一体的,而他个人的命运同雅典的命运是不可分的。他为了祖国追求善的理想,而他的祖国则用死刑酬答了他的贡献,成全了他的哲学。苏格拉底没有丝毫的激愤、畏惧或是悲哀,而是依旧用他智慧的语调诚挚地奉劝着一切。他明白他是神的使者,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他还有他生命未完成的部分,而死恰恰能给他一个完美的结局。

在古希腊,法律被视做城邦安全的基础,具有女神般的尊严,可以说是城邦真正的保护神。在此神灵的保护下,古希腊的城邦按法律治理,任何人的地位都不得高于法律。苏格拉底认为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们一致制定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去执行,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严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强大的根本保证,他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苏格拉底还认为,法律同城邦一样,都来源于神,是神定的原则。法律最初体现为自然法,自然法也就是自然规律,它纯粹是一种神的意志或神有意的安排。后来城邦颁布的法律称为人定法。虽然人定法不像自然法那样具有普遍性,而具有易变性,但是,由于人定法来源于自然法,人们接受和服从人定法的指导就意味着人们接受和服从自然法的约束,也就是服从神的意志。一个城邦的理想状态必须是人人从内心守法的状态,这既是苏格拉底一生的理想和信仰,也是他最后慷慨以身殉法的内在动力。

苏格拉底在被自己同胞不公正地判处死刑之时仍大谈“遵道德、重公义、法律至宝、法制为贵”,认为人生价值莫过于此,真算得上自由精神洋溢了。苏格拉底是位英雄,他意识到道德理想的力量,并自觉、自愿去实现它,即使为此献出自己的生命。他的死是个悲剧,悲剧在于冲突双方都有存在的理由,又不可调和。于是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身躯托负起这个伟大的冲突,托负起自由人格的责任与使命。对苏格拉底而言,他的事业就是他的精神,自觉,自愿,自律从而自由的精神,通过他得到了光大。

苏格拉底热爱雅典城邦,他更不容许最神圣的理想有丝毫的被亵渎,因此,他毅然选择死亡。他并非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他更注重自己的灵魂,他相信神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万事万物都是神有意识有目的的巧妙的安排。他没有背叛神,既然如此,死亡也就是神对他的召唤,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也许人们笑他,笑他天真,笑他顽固,执迷不悟,但是惟有那些真正洞察了他内心世界的人,才会为他的智慧与忠诚所折服:智慧是他看到并一直紧紧关注着的众人未曾察觉的美德,忠诚的是于他自己热爱的城邦,于他一生遵从的法律,于他永恒不变的理想追求。

《申辩篇》描绘了一幅明晰的图画:一个非常自信的人,头脑高超而不介意于世俗的成败,相信自己是为一个神圣的声音所引导,并且深信清明的思想乃是正确生活的最重要的条件。似乎没有任何疑问,历史上的苏格拉底的确是宣称自己被神论或者命运之神所引导的。那究竟是不是象基督徒所称之为良心的声音,还是那对苏格拉底来说乃是一个真正的声音,我们就无从知道了。

在哲学之前,荷马史诗是希腊最脍炙人口流传最广的文化思想宝库。它把英雄故事和富于人情味的诸神的活动交织一起,表现了希腊人的生活想象和世界观。实际上希腊的神灵多数来自西亚各国和埃及,希腊人从他们那里接受过来然后按照自己的方式加以改变,组织在自己的宇宙和人生的画卷之中。而大约和哲学出现的同时流行于希腊各地的奥尔菲神话传说和宗教教义,更以其灵魂转世与净化的基本思想,给毕达哥拉斯、恩培多克勒、苏格拉底、柏拉图以极其深刻巨大的影响。

苏格拉底的学说的确具有神秘主义色彩。他认为,天上和地上各种事物的生存、发展和毁灭都是神安排的,神是世界的主宰。他反对研究自然界,认为那是亵渎神灵的。他提倡人们认识做人的道理,过有道德的生活。他把哲学定义为“爱智慧”,他的一个重要观点是:自己知道自己无知。他结论说:“只有神才是智慧的,他的答复是要指明人的智慧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或者全无价值的,神并不是在说苏格拉底,他仅仅是用我的名字作为说明,像是在说,人们啊,惟有像苏格拉底那样知道自己的智慧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他以自己的无知而自豪,并认为人人都应承认自己的无知。

苏格拉底把自己看作神赐给雅典人的一个礼物、一个使者,任务就是整天到处找人谈话,讨论问题,探求对人自己最有用的真理和智慧。贯穿这些讨论的主题就是引导人们认识:在这些对于人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其实人是非常无知的,因此人们需要通过批判的研讨去寻求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和善,达到改造灵魂和拯救城邦的目的。他还把自己比作一只牛虻,是神赐给雅典的礼物。神把他赐给雅典的目的,是要用这只牛虻来刺激这个国家,因为雅典好象一匹骏马,但由于肥大懒惰变得迟钝昏睡了,所以很需要有一只牛虻紧紧地叮着它,随时随地责备它、劝说它,使它能从昏睡中惊醒而焕发出精神。苏格拉底把批评雅典看作神给他的神圣使命,这种使命感和由此而来的思考探索,便成为他生活与哲学实践的宗旨。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会使许多人十分恼怒,要踩死这只牛虻,但神给自己的使命不可违,故冒死不辞。

苏格拉底确实主张了一个新神,他是道德善、智慧真的源泉:宇宙理性的神。这个宇宙理性神是苏格拉底的哲学追求—-真正的善—-的终极根据,人能有知识,是因为人得到了神的特别关爱,被赋予了神性的一部分,因而有了灵魂,有了爱智的心灵和理智。但是人应当明白,你所具有的那点灵魂同神的智慧是无法比拟的。所以这个新的理性神的观念和关于人当“自知无知”的教导,就成了激发和推动人追求真知与批判不真不善、伪真伪善的强大力量。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最高的存在本体就是神,就是善,他的这个说法也是来自苏格拉底的。神的观念一直是希腊哲学的起源地和归宿,而希腊哲学在其发展中也不断改变和净化了人们原先的神观念,两方面是彼此互动的。作为一位最具原创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从敬畏神吸取了他变革哲学的智慧和力量。他把自己看作神赐给雅典人的一个礼物,一只牛虻,一个肩负着神的使命助人从善爱智的使者。这是他对神的敬畏虔诚,也是他对人的热爱鞭策。只有联系到他的神观念,我们才能认识他所主张的“自知无知”命题的深刻含义。苏格拉底之死是西方文化史上意义深远的事件,仿佛一则寓言,一个谜。他策划了自己的死亡方式,以一场浩大的审判,以法律正义的名义判处自己死刑,把自己生命的余烬,凝成一个死亡之谜,给后人留下了一道人文学科的“歌德巴赫猜想”。苏格拉底好像在为自己申辩,可是他又有意在死亡之中觅求真理,他的死仿佛是道德与法律的合谋。

苏格拉底被称为西方的孔子,这是因为他们都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并不是靠军事或政治的力量所成就的,而是透过理性,对人的生命作透彻的了解,从而引导出一种新的生活态度。雅典城并没有因为处死苏格拉底而重焕辉煌,也没有任何文字记载那些法官们在审判后的心路历程。我想,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没办法面对和说服自己的良知了,他们的灵魂,将笼罩在那位老人孤独而顽强的身影下。苏格拉底去了,到他的神那里去了。“哪一条路更好,惟有神知道”。千年的步行者们越走越远,但是谁都无法从他们心中抹去这个虽然虚幻的名字――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哲学的圣徒和殉道者,至今,没有哪位哲学家像他那样痴迷于过一种正义的生活。他把一个人的生命充分活了出来,从他一生的经历中,我们可以获得启发,体认人生总是会面临各种遭遇,会有得意失意,即使面对不义时,都要坦然接受。更重要的是,人活在世界上,要把关注的重点由外在转向内在。苏格拉底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有一大批狂热的崇拜者和一大批激烈的反对者。做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一生没留下任何著作,但他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他为希腊哲学注入了强心剂,激起了无比汹涌澎湃的浪涛,余波甚至绵延至今。

苏格拉底的法律意识的确值得我们感动,曾经看过英国学者哈特的一些书籍,他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法律,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或实践发现如果不遵守法律可能会受到惩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显然,持有前一种动机的人守法心态很坚决,即使面临困难或诱惑也会战胜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价。而持有后一种动机的人,如果眼前能获得的非法利益远大于以后可能遭受的惩罚,他就会铤而走险去违反法律。

我们不难发现,多数中国人的守法动机属于第二种。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无需责怪中国人的素质低下,因为这是由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和历史造成的。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法律没有权威可言,有权威的是执掌法律的人。人们绝不敢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遵守法律就会一生平安。因此,在中国百姓的心中,法律也就不可能成为他们的行为规范,也就不可能形成哈特所说的第一种守法动机。中国人的很多法律心理都可以由此得到解释,例如中国人认为法不责众,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很多人都违法,我跟着违法,肯定不会受惩罚,但他不认为自己违法是错事。中国人也不把遵守法律看成是一件很光荣和很高尚的事,反而认为会钻法律的空子是聪明的表现。遇到讼案,就会有人通过私人关系寻求法官的帮助,希望赢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而不是把自己的命运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所以在今天把“守法”作为我国公民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提出来,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能够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才能增强民众的守法意识,这将更加有利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加入WTO而带来的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愈来愈增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对外交往更需要遵循法治的原则等观念愈来愈深入人心。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应当抓住机遇,通过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守法切实成为人民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准则。


一篇这么好的论速题目啊
他老人家死与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