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头去痣不留坑:学法律的兄弟姐妹们帮帮忙啊!急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0:00:12
案例分析:1988年,许某经介绍与陈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陈某有不育症.许某与陈某商量,为能得到后代,可否先短期离婚,待许某与他人结婚生育后代后,再与陈某复婚,所生子女由陈某抚养.不久,经人介绍,许某认识了离异的妇女姜某.许某直截了当的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姜某10万元,如果国是女孩则补偿6万元,但要求离婚后姜某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许某和陈某抚养,姜某放弃监护权,而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世秘密.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一年后,姜某为许某生了一个儿子,随即许某要求与姜某离婚,姜某也得到了10万元钱.不久,陈某和许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陈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姜,偶听说后心里非常难过,一偶然的机会姜某看到了儿子.2001年,7月,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白决儿子归她抚养.
问:1.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什么?2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什么?3请从法理,法律角度对本案进香分析4.请为姜某和许某写一份起诉壮和答辩状并府上相关证据.5.就本案谈谈自己的感受.

我认为,姜某得到抚养权几率很小!
但是我要先弄清楚陈某和姜某到底结婚没有,如果陈某和姜某婚姻是合法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姜某仍然具有孩子的探望权和监护权!
还有什么事情可以Q我,我是法律专业毕业的!55949974

我男朋友是我市中级法院的实习法官,可惜他不在这里哦``呵呵 要不明天上午你在线等我?我QQ18241770 我回家问问他~~~加我的QQ你以后就可以和他谈法律的事啦

我很喜欢法律的,但现在我学的是计算机.我姐姐学的可是法律耶!再考律师耶!不好意思 ,我只个过客.祝开心!{}.

路过

我认为是可以的!

我姐姐的妈妈是律师,一会儿给你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