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经典儿童老电影:法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6:58:42
活人有肖像权,那么死者是否有肖像权?老爸死了,一些企业拿老爸的肖像去做广告、去制作金塑像卖大钱,老爸的儿子可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1,死者没有肖像权,这是肯定的,但是,死者的家属有死者的利益!法理上,未出世的婴儿和去世的死者都没有民事权利,但是有相应的民事利益...这在继承法和其他法律中都有体现......

  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固有权、必备权,是公民专有的民事权利,它随公民的出生而拥有,随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但在公民死亡后,也不意味着其肖像可由他人随意使用。我国《民法通则》中虽然没有对死者的肖像使用和保护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但其中第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基本原则和该法中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死者的肖像对其家属有着精神、情感及经济的特定关系及利益。

  因此,对死者肖像使用权的保护,并不是对死者“肖像权”的保护,其本质是对死者家属特定利益的保护。

  2,上个月,我的法学院的客座教授杨立新就死者和未出世婴儿的利益(不是权利)讲了一些案例.....杨立新是中国民法第一人,号称杨侵权....他和王利民,江民构成我国民法的三大巨头...都是制定民法典草案的主要法学大师......

  3,楼主的这个问题是我国民法的一个空白和缺陷....没有现实的法条可以依据,甚至连司法解释也没有完全贴切的,所以,要到民法典出台取代民法通则的时候才能解决.....

有 可以

只要他儿子是法定遗产继承人就可以。这是他老爸给他的遗产。

同意楼上说法,此问题是民法空白,肖像权不是遗产,不可以简单的以遗产论。但是楼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尝试对对方的具体行为,对自身造成的精神损害,提出诉讼。

1997年,周海婴为鲁迅肖像权在杭州打官司,全国最高法院批复“死者没有肖像权”,自此之后关于死者是否能拥有肖像权引起了法学界争议,大多学者认为死者没有肖像权,因为肖像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如以侮辱的方式使用死者的肖像,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其近亲属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