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潮水这首歌的故事:思想道德的基本内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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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思想道德内涵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自我存在和行为的价值意义,即所谓存在和行为的道德方式,这一方面关乎人之心性善恶和行为善恶;其二是人之社会存在和社会行为的道德方式,这一方面关乎人际伦理和社会伦理。人类道德的这两个方面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相反,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无论是自我存在和行为的善恶,也无论是其社会存在和行为的伦理,都承诺着一种价值意义,因而也都要求作出特定的价值规范与价值评价——存在的、行为的和关系的。价值承诺构成了人类道德问题的基本内涵,对人类道德问题的任何解释,都必须依据某种道德价值标准或道德「构架」10。因此,确立一种合理有效的道德价值标准或道德「构架」成为人类道德问题的理念前提。
  但是,现代规范伦理学把伦理学变成了一种纯外在性的社会规范问题的探究,而对于人类内在心性理想已经越来越缺乏必要的理论耐心。这样一来,一种道德价值学就不能被确立,人类道德就只停留在社会伦理层面。由于缺乏足够的文化解释性资源,亦由于它自身固有的外在化特徵,使它无法洞察和切入现代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和终极关怀问题。当然,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社会生活有着空前复杂和广泛的制度化、组织化和普遍化特徵,就此而言,现代规范伦理的外在规范化要求确有其客观必然的性质。但是,外在规范化要求使伦理规范成为一种社会契约,其间的道德意味已经寥寥无几。况且,这一外化趋势和现代社会的多元化特徵也带来了另一方面的问题:这就是现代人精神的内在复杂化与其人格认同的困惑;人际关系的隔膜与自我心理的紧张;多元价值观与共同价值理解;生活物质化商品化与生活理想信念的相对贫困化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一切都是现代规范伦理所难以承诺的问题。
  全球伦理在世俗社会的推行必须避免现代规范伦理的操作方法,避免沦为失去道德意味的枯燥的形式化规范。从现代规范伦理的缺陷可以看出,全球伦理在世俗社会中既要保全其道德性,又要得以有效地推行,这取决于对道德的价值意义诉求以及一种道德信念的支援。这里就涉及到世俗社会中伦理规范的价值意义与信念的资源问题。
  人类始终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对某种完善或完美的理想的追求,始终保持着一种不可舍弃的生活信念。这是人类无法摆脱也无法理喻的宿命式的形而上诉求。如马克斯.舍勒(M. Scheler)所认为的,形而上学-宗教性是人的本质规定之一。人类始终都在试图承诺一种生活的价值意义及终极解释。宗教信仰者自不必说,无神论者、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也并非一无所信,他们「只不过是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的一个极限情形——虚无之形而上学也。这也就是说,人本质上必然地是形而上学家——假如他不信上帝之实在性。」11 这样,就为在世俗社会中推行的全球伦理隐伏了一种价值意义提供及信念支援的可能。这一可能导致宗教与世俗社会的某种程度上的联姻,即宗教为世俗社会的伦理提供价值意义及信念资源,使世俗社会中的全球伦理成为一种信念伦理。宗教与世俗社会的联姻的可能性还来自宗教在现代的世俗化的自我改善,它放弃了过高的社会意识形态权威的诉求,恢复并加强了自身的社会文化功能,其价值关切或意义关切回应着世俗社会中全球伦理的呼唤。联姻的结果将使全球伦理成为信念伦理,将使世俗社会中的全球伦理得到价值确认和信念支援。个体成为道德主体,行为体现着人格的魅力,展示为个体的一种存在方式,既保证了全球伦理在道德实践上的有效性,又使这种道德实践闪耀着道德的光芒。

  我们生活在一个文化多元背景下的社会,各个传统的伦理要求以及每个人的个人追求是相当歧异的。我们并不满足于在一些最基本的层面达成共识,况且,即使是想在这一最基本的层面达成共识,也总有相左的声音出现,认为这是在讲诸如「生活总要吃饭」之类的多余的话。12 先不论这样的类比是否恰当,就我们在这种多余的话的层面,目前也还未得到严格的遵守。当然,除去这基本的共识,我们对与自己异质的传统,对他人的追求是一无所知的。我们不能根据自己、不能从自身出发来推知异己的追求。在这个层面,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3 适用的范畴,也不是「己立立人,己达达人」14 适用的范畴,它们都只适用于基础层面。那么,促进了解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对话。除去最基本的共同之处,我们对异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对话来推知对方,并取得进一步的共识,使在广度上建立的全球伦理向深度发展,这是全球伦理的发展要求。但是,在传统的统一建制宗教丧失了社会法权,宗教成为个体性的宗教,从而出现价值和人生意义的多神状况的背景下,全球伦理向深度发展的前景并不容乐观,取得深度共识的过程肯定是极其漫长的,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某种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