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音实作品在线播放:如果这种情况离婚了,法律能够保护和帮助女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1:42:45
夫妻二人结婚已17年了,有两个孩子(大的16岁,小的10岁),04年底丈夫另结新欢,05年3月之后便搬出去住了,目前两人已经分居满6个月了。妻子等待丈夫提出离婚,但丈夫迟迟不作出明确表态。
目前的问题1:夫妻两个和两个孩子住的房子并不是在夫妻两人名下,而是当初批地盖房时写在了丈夫的父亲的名下。在盖这个房子的时候,妻子的娘家亲戚提供了人力和物力上的大力支持。
问题2:现在这种情况下,丈夫的母亲也要来分房产。丈夫的父母自己本身是有房子的。
注:夫妻两人刚结婚时是和丈夫的父母住在一起的,有了小孩子和一定的经济基础后就盖了现在的房子。
请问专家:这样的情况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应该怎样处理?
我个人认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引起的,这种情况下法律能否保护女方呢?

男方明显过错离婚法律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会考虑照顾女方为原则的,如果房产在男方父亲的名下就需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夫妻双方盖的房子,否则法院可能做出对女方不利的判决。
抚养费一方抚养另一方肯定应该负担一半的
对了孩子的奶奶没权利来分房产

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对无过错方,分财产的时候会多考虑一些!从你说的离婚主要是因为男方的过错,所以女方为无过错方,法庭会在分财产的时候,会考虑多分给女主一些的!

到律师事物所,好好咨询一下.

这个问题非专业人士是不太好回答的,建议你还是去律师那里咨询吧,只有他们说的才比较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