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苛的意思:现在考虑30年后的养老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1:10:22
1、规定上说退休以后每个月个人帐户上可以拿1/120。这就有个问题:那我70岁后,个人帐户上的钱拿完了,我的养老金再怎么算呢?(说不定我可以活到100岁呢!那国家怎么给养老金?)
2、自由职业者的问题我看了这么多,还是不是很清楚:我看基数有60%到300%之分,那以哪个为标准,是自己报上去的还是当地社保来定,不同的基数交了以后的养老金有没有什么区别?自由职业和企业的职工交了同样年限的保险,退休后统筹帐户中发出来的钱是不是一样的?

希望有能人来帮忙回答一下!

第一个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已做了相应调整,同时你应该明确,办法是用来计算和发放养老金的标准的,只要你一直健在,那么就会按核定的标准为你发放养老金。
  第二个问题:在文件的第三条有所表述: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按什么基数缴由自己确定,将来退休时各种待遇是一样的。

1。这个问题您可以向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反映。2是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