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整治总结报告:因公出国办个人护照是怎样的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1:01:30

第二章 护照申办

第五条 出国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应当出具下列文件:

(一)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批准文件。

(二)下列任务批件:

1、文化部出国任务批件;

2、执行非本部因公出国任务的,出具派出部门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和本部向派出部门出具的任务确认件;

3、赴未建交国家的,出具外交部会签文件;

4、赴澳门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的,出具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批准文件。

(三)下列审查文件:

1、正局级以下、正处级以上人员,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2、副处级以下人员初次出国,出具文化部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在审查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四)副部级以上人员,出具国务院批件。

(五)部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出国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应当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和护照卡,交3张近期护照照片,并按规定缴纳代办护照服务费。

第七条 出国人员必须如实出具护照申办文件,如实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和护照卡,不得虚报、隐瞒持照情况,或有意避开部因公护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八条 护照申办文件、资料由申办单位核实后由专办员负责交部因公护照管理部门。

申办单位专办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在护照申办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任意刁难、借故拖延。

第九条 部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自接受护照申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护照。

第十条 领取护照后,护照持有人必须在护照签字栏中,用汉字或本民族文字签署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