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峻小李飞刀1988:我有没有权利取回我的相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11:10:08
我在一影楼拍婚纱照,拍了五六个小时,当时谈的时帮我们制作一本18张相片的相册,二天后去选相,我拿了移动硬盘准备去拷我们的相片(数码拍的),当我说出我的意图时,影楼工作人员说,公司有规定,顾客满意的相片才能够给,没选上的不能给,公司规定不可以外露,我想请问,这种规定合理吗?那不是我的相片吗?我有没有权取回我的相片?

肖像权是一种人身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影楼没有权利处分客户的照片。相信我,我是司法机关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抵触法律,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可以解决或让他们赔偿,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可以取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