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保姆招聘:构建和谐社会的哲学原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1:47:00

时代在前进,人的认识在发展。从和谐社会思想产生到现在,人们对它的认识也不断深入。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古今中外,追求社会平等、安定、和谐,是人们共同的愿望。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孔子的“和而不同”,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最具代表性的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在西方和谐思想也源远流长。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把“和谐”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赫拉克利特的“对立和谐观”;柏拉图的“公正即和谐”;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和谐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武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地提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人类社会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要正常运行,平稳发展,井然有序,必须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它要求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能够在社会这个庞大的统一体内,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它要求构成社会矛盾的双方和多方,在运动过程中能达到并保持不断统一有序、稳定发展的局面。就其内容而言,和谐社会主要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概括地讲,社会和谐是全面系统的和谐,既要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社会内部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和谐,又要力求达到与外部的和谐;既要培养各个社会组织微观的和谐,又要促进整个社会宏观的和谐;既要形成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之间的和谐,又要使各系统内部和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从社会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立足于当今社会的基本矛盾、实际国情,制定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有效地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前进和发展。正因为这样,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基于对当今国际国内形势全面分析以及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重要任务都作了深刻的阐述。胡锦涛同志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的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真切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的社会;应该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完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应该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善、融洽相处的社会;应该是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的社会;应该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应该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很显然,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需要的和谐社会,而且是内涵丰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运动的物质世界,一切事物都在自身矛盾运动中前进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同样是在自身矛盾运动中发展前进的。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制定了符合当时中国实际国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是党和人民的胜利,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胜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拨乱反正,立足中国的国情,界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揭示了这一阶段的基本矛盾,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符合国情的方针、政策,变以阶级斗争为纲,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短短十几年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胜利,是党的思想路线的胜利。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征程中,从国内外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出发,继续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和辉煌。面对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发展迅猛化、竞争日趋激烈化的国际新形势,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日新月异的新变化及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四届六中全会上科学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管理方式、城乡和区域结构、人口和就业结构、文化和价值观等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所有这些新变化新情况,不仅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而且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升华,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时代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发展的要求,又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科学精神和高瞻远瞩的伟大战略眼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和要求,是社会矛盾对立统一的产物。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必须做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顺应时代潮流,从中国当今的国情出发,遵循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化解、协调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中出现的种种矛盾,从而不断达到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谐有序、协调统一的目的。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

警惕和防止往回看

《学习时报》刊登评论员文章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建设领域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后必然产生的。解决这些矛盾,关键还是要靠发展。新阶段的新问题不可能用老办法来解决。我们不能对计划经济时代以平均主义为特点的“社会和谐”抱有缕缕思恋,不能把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所采取的一些正确说法和做法说成是不和谐,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这样无益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来提要求,不搞超越阶段急于求成。当前,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方面,确实都存在着大量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加强法治、创新政策、改革体制、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等方方面面来努力。但也必须看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程度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在当前,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充分重视,严肃对待,又不超越阶段、吊高胃口;既要重视访贫问苦,也不能忽视访贤问能。只有这样,才能扎扎实实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推向前进。

传统和谐思想的启示

管向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又一重大的理论创新。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我国传统和谐思想的汲取与借鉴。

“和谐”在中国古代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作为古代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和各家各派之中,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生生不息,历久弥新,不仅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显示出独特的理论价值,而且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传统和谐思想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几乎涵括了宇宙世界和人类社会的所有重大关系。这些思想,特别是它关于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富价值的重要启示。

“和实生物”——“和”是社会存在的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大到宇宙世界,小到万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和人自身,无不由“和”而产生;而“和”的前提,则是物质世界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实际上,这是一种哲学世界观。西周太史史伯提出了“和”与“同”两个不同的范畴。他为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论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国语·郑语》)史伯从正反两个方面立论,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一方面,金木水火土相配合能生成万物,五种滋味相调和能满足口味,六种音律相协和能悦耳……这就是“和实生物”;另一方面,一种声音谈不上动听的音乐,一种颜色构不成五彩缤纷,一种味道称不上美味,一种物体无法进行优劣的比较……这就是“同则不继”。此处的“和”,是作为与“同”相对立的范畴提出的,它是一个包涵了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存在,是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平衡、协调与统一。

人类社会亦复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个价值目标,又是一个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阶段相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是无差别、无矛盾的社会。要承认我们的社会是由有着不同利益关系与利益诉求的人构成的,要承认这种差异性与多样性,承认有矛盾甚至有冲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随着我国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变革加快,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同时,我们更要看到,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加充分的物质基础;加上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通过建立社会流动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矛盾疏导机制和价值整合机制,逐步解决各种矛盾,化解各种冲突,使全社会逐步实现总体和动态的和谐。

“相成相济”——“和”是社会运行的秩序

“和”是多样性的存在,是多元统一的整体,本质上是一种关系与秩序。春秋战国时期,齐相晏婴进一步发挥了史伯关于“和”的观点,将“和”引入君臣关系和国家政治生活领域,使之由自然哲学的层面上升到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的层面,具有了更强的针对性。他在回答齐侯“和与同异乎”时指出:“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专一,谁能听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婴强调,倘若没有水火、醯醢、盐梅、鱼肉等不同成分,没有清浊、短长、疾徐、刚柔等不同要素,没有这些成分与要素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就不会有美味之羹与美妙之乐。这里,晏婴将“和”比作“羹”与“乐”,形象地说明了“和”的不可缺失的基础性作用,并提出了“以水济水,谁能食之”、“琴瑟专一,谁能听之”、“济其不及,以泄其过”以及“相成相济”等朴素的辩证观点,强调君主治理国家也应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君臣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启发,从而在一个更高层次上实现和谐。为了达致“和”的秩序,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首先,要“各明其位”,各种要素、各种成分、各个局部都要明确各自在统一的整体中所处的位置;其次,要“各得其所”,各种要素、各种成分、各个局部要在统一的整体中构成一定的关系,相成相济,共生共长;再次,要“各尽所能”,各种要素、各种成分、各个局部要在统一的整体中发挥各自的作用,从而使这一整体呈现和谐、稳定和有序的状态。

这些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党的十六大要求,“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安定有序”的“有序”,也包含了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享其成等方面的含义。

“以和为贵”——“和”是社会协调的保障

儒家学说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把构建和睦、和平、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作为君子人格修养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协调的价值尺度。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实现“人和”,一是要“与人为善”,“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坊记》);二是要“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礼记·礼运》);三是要“存异求同”,辨异同,致中和,承认差异性和多样性,在此基础上寻求互补和统一。孔子在倡导“和为贵”的同时,在史伯和晏婴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和”与“同”的不同含义,并将二者提升为衡量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孔子的“和同之辨”,其原始意义后来得到不断扩展,被赋予了更丰富、也更重要的涵义,在中国哲学和文化史上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江泽民同志曾经精辟地指出:“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这一思想的重要性,在人类社会进入到21世纪后,日益显示其独特而永恒的价值。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社会,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要实现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要做到社会组织机构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都必须构建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无过无不及”——“和”是社会发展的尺度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又多表述为“中”以及“中庸”、“中和”、“中道”等概念,“和”与“中”密不可分。实现“和”的理想,最根本的途径是“持中”。“中”在孔子之前,有两重含义:一是《尧曰》的政治哲学之义,一是《左传》的哲学本体论之义。前者指的是政治措施的恰当适度、无过无不及,后者指的是天地之间的本根之物,即人与万物的生命之源。孔子将“中”衍化为“中庸”,上升为儒家的最高道德准则,使之成为一个道德哲学范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又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论语·子路》)“中”的主要内涵是“度”,朱熹《论语集注》注云:“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就是说,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实现一定的目的来说,有一定的标准;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叫“不及”,超过了这个标准叫“过”;只有“无过无不及”,才能实现原有的目的。

把握事物发展的“度”,处理好社会发展中方方面面的关系,同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性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是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就要求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坚持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从法律、制度、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wenming 来源:光明日报2005-10-31

社会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和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原理。

一 :矛盾的静止于运动对立统一学说
二: 矛盾的多样性和同一性的对立统一
基本上就是这两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