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室哲哉 makiyo:和学校签的协议定的18%的年利率,学校可以这样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4 04:51:28
由于经济原因上大学时欠了学校学费,毕业时学校押了我的证书,签了一个3年内清学费还证书的协议,但3年内每天收0.05%的滞纳金。开始没在意,后来一算才知道,这相当于18%的年利率,请教大家,学校收这么高,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这样做吗?
主要是我觉得既然签了3年内的还款协议,还可以在3年内收这么高的费用吗? 算的上是滞纳吗?

1,首先要确认这是否是实质的滞纳金。如果是确实是滞纳金,那么18%的利息是合法的,因为,滞纳金和贷款利息是两回事,滞纳金属于带惩罚性质(类似于违约金)的一种合法的催讨本金的手段。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收取滞纳金的主体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事实上只要有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以及银行等企业,都在收取滞纳金。

2,如果确认是普通的贷款利息而不是惩罚性质的滞纳金,那么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支付,但是,在4倍以内的利息属于法律允许的借贷利息范围。

什么学校啊这么黑

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以这样做.因为学校根本没有权力扣你的证书,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证明学校可以收滞纳金,而且这个协议也没有效的,你被骗了!!!!!!

不合法,超过了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