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丸子怎么炒好吃:谁知道焚书坑儒的典故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2:56:28
急知!!!谁告诉我?????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政府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全部古典文献,设立了一个大规模的皇家图书馆。同时又征聘了70 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此外又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70 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秦政府交给这70 位博士和两千以上诸生的任务是要他们在皇家图书馆里进行古典文献的审查工作。新政府希望这些博士和诸生能够对古典的文化思想作一次甄别和清算工作,指出哪些文献是不利于新政府的,哪些文献是于新政府有帮助的,然后以政府的力量禁止那些不利于新政府的书籍流行,奖励那些有利于新政府的书籍使之广播民间。诚如秦始皇自己所云:“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可以看到这时对过去的文化思想作一次彻底的清算,结果六国时期的儒家文化大部被去掉了。六国时期的思想文化被禁,必然会引起六国贵族知识分子对旧时的留恋及对秦政的不满。

就是秦始皇把好多书和儒生埋了
为了愚民巩固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