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累的歌曲:遗产法李某有3兄弟,父母健在,结婚15年后,李某因意外死亡,留有妻、子。生前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9:10:08
我就想知道那房产是不是算夫妻共有。
李某死后十年后,李某的3兄弟想起分掉李某的遗产,李某父母只听那3兄弟的话,那对母子根本就没人管死活,现在问题是李某死后10年了父母兄弟还有权利分掉李某生前的房子吗??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生前已经和李某分好家了房子已归李某所有(因为牵涉到房产问题,怕房产被夺)
跪求大家帮助 出出主意吧……

先纠正一下,中国没有所谓的遗产法,只有继承法。

  1,李某死亡15年了,所以,你们的婚姻肯定是在93年11月3日之前结婚的。因此,根据旧婚姻法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你们是在93年11月3日以后结婚的,适用93年11月3日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那么该房产就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那么继承的结果不一样哦!

  2,由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李某的遗产是房产的一半,另外一半属于李某的妻子不是遗产。

  如果李某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李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按人数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1993.11.03
  【生效日期】1993.11.03

  3,李某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兄弟姐妹就是第二继承人,所以,李某的兄弟姐妹都没有继承权,除非李某死亡的时候没有父母、子女、配偶。

  法律依据:继承法(全文网址)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因此,房屋的产权如下:李某遗产是一半的房产,分为4份,每份八份之一房产,李某的父一份、母一份、妻一份、子一份。结果是李某的妻一半又八份之一加上子八份之一,共计四份之三的房产。李某的父母加起来共四份之一房产。

  5,可以向法院主张其父母自李某死亡后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继承房产(四份之一)的权利受到侵害,但是其父母超过2年未提出异议,丧失了胜诉权。所以,其父母已经不能通过法院等公力救济获得房产的四份之一。

  我国继承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逾期则无权起诉。20年为最长的期限。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所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第二,关于继承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 ,以及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内 ,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 ,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从中断时起,以前经过的期间不再计算;如有必要,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你不必担心。

首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继承时,应该先予分割出妻子应有的一份,即房产的一半是妻子的,另外一半才属于遗产范围发生继承。

其次,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本案中,二分之一的房产发生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份继承,也就是说,房产的二分之一里,有死者父亲四分之一、母亲四分之一,妻子四分之一,儿子四分之一。这样,整个房产的八分之五归妻子,八分之一归儿子,只有四分之一归死者父母。

再次,死者的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最后,房产现在写的是妻子的名字。如果死者父母要求主张权利,只有通过诉讼才能取得。而死者死亡已达十年,早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既使他们起诉到法院,也已经丧失了胜诉权,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死者的妻子和儿子对房产的权利,不会受到威胁。

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购房得的时间。如在婚后购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购得的话,应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而有一点要注意,分期付款的房产,就算是婚前购得,也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有六类:1 一方后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 一方后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 一方或双方有知识产权取的经济利益。 4 一方或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的活动的收益;5 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 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权益。而李某是结婚十年以后意外死亡的,即使房产当时不属于共同财产,经过8年,也可属于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就可以确定了。
再说继承问题,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李某没有在临终前写下遗嘱,就视为有配偶继承他的遗产。如果写了继承人是其父母的话,应把财产分割后,配偶站共同财产的一半,其余的视为遗产。

先问一下,这个房子是要卖还是怎么
若是要卖,则李某的父母有权利分到四分之一(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若是还在居住,谁都没有权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