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酒席菜谱大全图片:简单的会计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04:59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为什么?请举例说明.
有人说借贷记帐法.帐户的左边不一定是借方.比如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这种说法对吗?

1.关于会计主体问题。

在合并报表中。合并报表的会计主体是指以母公司为核心的、包含了各并表子公司在内的企业集团。该企业集团并非法律主体,但在合并报表编制中,需要以其作为会计主体。

又如,某些企业出于内部管理需要,划小核算单位,如一个车间、一个部门等。这时,这些小的核算单位就成为一个会计主体,但它们都不具有对外的法律主体资格。

2.关于借贷记帐法问题。

题中的说法可能应当这样表述:“帐户的左边不一定是增加.比如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注意,在借贷记帐法下,会计帐户的左边必定是借方,右边必定是贷方。但是,对某一会计科目来说,借方并不一定表示了增加或减少,贷方也并不一定表示减少或者增加,这均取决于该会计科目的性质。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