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经学校怎么样:什么是自主招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5:52:50
自主招生有什么要求,什么时候报名,面对什么样的学生,普通学生可以去吗?

自主招生详解: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高中毕业生通过考核后,可提前确定意向高校的录取名额,并在参加高考后享受降分优惠。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招生对象:

2012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对自主招生招收对象有具体规定:“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试点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具体来说,高校自主招生一般要求考生在某些方面具备突出的能力和特长。例如,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以及学科竞赛获奖等。一般来说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细划分为以下3类: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综合实力强或取得优秀荣誉称号的的高三毕业生;

2、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在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奖励的考生。


报名程序:

高校在自主招生中采用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进行报名。然而,不管是“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中学和学生一定要遵循“诚信”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

校荐:每年,各大高校都会给高中院校一些自招的考试名额,这些名额都会按照高中课程成绩和学科竞赛来给予学生校荐,其实就是你的平常成绩和考试成绩越好,而且获得的奖项越多,这样你获得的校推几率就越大。各高校给中学的校荐名额数量一般是根据2012年中学取得自招加分资格的人数来定的。

自荐:自荐是由学生写申请材料(个人陈述),向大学申请自招考试资格。这里也是有要求的,不同大学对参加自招资格的规定是不同的,一般而言越好越出名的大学规定就越高。不过通常情况下都认同下面这些条件的。文体特长、市优干、市三好、参加过大学的自招夏令营并获优秀成绩、学科竞赛。

考核办法:

高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高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接下来就是高校组织笔试和面试,各个高校笔试的科目不同,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重也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自主招生多侧重考查考生的能力,主要是考生平时的积累,不是短时间内的针对性突击准备。

录取政策: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但考生的高考成绩须高于其所在省(区市)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来说,降分优惠幅度非常大。部分优秀学生,可能获得降至一本线以下的优惠政策。

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精神,教育部于2003年4月发出通知,决定在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并作为“预留计划”的一部分在招生来源计划之外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参考资料:http://learning.sohu.com/2004/05/18/38/article220163881.shtml

我就是高三的啊,不过不瞒你说,自主招生能去的都是好学生,普通学生根本不能,高校要你们学校写推荐信的,一定要在年级里名次排前面的

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精神,教育部于2003年4月发出通知,决定在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并作为“预留计划”的一部分在招生来源计划之外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参考资料:http://learning.sohu.com/2004/05/18/38/article2201638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