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狂飙幼狮书盟:刘德华是怎么成名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22:56:54

再多语言用在刘德华身上都是多余。在人人都被叫作帅哥之前,帅哥就是他。直到人人都成了“帅哥”,他却似乎更帅了。可以想像,无数个中国乡镇的理发店里现在仍然贴着他20多年前的明星照---烫着飞机头,比如说,眼神耍着80年代的酷,脸蛋嫩乎乎的,那样一个刘德华。
而刘德华本人也很少去看自己二十多年前的样子。有时助手们搜集了给他看,比如,他和陈玉莲演的《神雕侠侣》,他会觉得很有意思,原来那时的自己,是那样的。
谁能对自己的过去了然于心?从给片场送外卖开始,知道现在几乎变成一颗娱乐业的恒星,其努力的姿态,以及对人对事的细节功夫,已经快要化成一种美德。因为他不仅仅是一个明星,虽然他所做的仅仅是拍电影和唱歌。
也许我们很多人都没有能做到本该我们做的事情。但是一直我们看到有一个人,他二十多年演了120部电影,他失败过“天幕”影视曾经赔得血本无归,他“磨”张艺谋“找个机会拍拍我”,12年后才有了《十面埋伏》,他在《大块头有大智慧》中舍去原来风格,终于二度拿到影帝,他的一台演唱会要用大半年时间筹备,开会,定装,舞台设计,节目内容,选歌,他都有份,他最享受演唱会完毕回酒店后,合上眼睛,依然能清楚记得一支又一支的荧光棒不停挥动的场面-----“我没有想赢得全世界,我只是赢得我自己。”
所以经过了这么多年,当你看过了那么多起起落落的事,也忘掉了那么多风云一时的人,突然看到他还在那儿,剪了头发,微笑着,颧骨瘦得分明。

《再说一次我爱你》-------用不着去数这是他的第几张唱片。从他踏入乐坛面对大批疑问眼神到现在,他赖以步步升级的其实是做人的艺术,因为香港娱乐圈自有定分:叫发哥,因为他真的是那种气势,叫星爷,嘻笑中不失致敬;叫LESLIE或哥哥,因为他永远像个王子一样不及物…….叫华仔,却全是一团和气与亲近。正是这样的个性,使他靠着点滴努力的累积成就了今天。
可以想象,如果刘德华不是因为偶然,进入了这个注定有更多聚光灯追逐的行业,那么,也许香港就会多了一个叫刘德华的律师、公务员、公司白领、或者是侍者、美发师…..他们忙碌地奔波穿梭于摩天大楼和拥挤的街道上,事实上,这正是绝大多数香港人的生活现实----很小的时候就帮助家里做事,努力读书,然后进入一个个高楼或者写字间,勤勉而努力地工作,兢兢业业,非常现实,富有效率----今日繁荣的香港,正是所有的香港人,这样一点点制作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与其说刘德华是个勤奋的典型,不如说他是香港“职业化精神”的代表,而组成这种职业化精神的,除了勤奋,更重要的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怕吃苦的韧性,甚至也包括了并不是总招人喜欢的做派----在公众场合,刘德华永远举止得体,堪称完美。他在认真并且一丝不苟地扮演着自己的职业角色----“偶像”,孜孜不倦地满足着公众永无休止的需求和梦想。
拿天你走在街上,十次总有一次听到街对面的唱片店里隐约着他的新歌,你会听到他变得温和的嗓音:“多想两个人盖一张被/一同刷牙/一同洗脸”。那种早期的颤音和金属光亮不见了,只有像刷牙洗脸这样简单的事情,成为一个44岁男人的心头之痛。
从某种角度来说,香港是一面浓缩中国人奋斗的镜子,而刘德华是无数香港人的一个缩影。在他的身上完美体现了这个商业社会的精神主题。
舞台前面,那个带着偶像面具的刘德华也许永远不是真正的他,真正的他在哪里?谁知道。
在最新的电影《童梦》里面,刘德华是一个身体飞速长大,而内心依旧只有13岁的人。我们真的希望当自己的身体已经衰老枯萎的时候,梦想和心灵却保持着最初的鲜活气息。
而这种历经沧桑岁月却保持活力的状态,一如今日的香港,一如今日香江之不老传说刘德华---这是一个专属于香港的梦。

那就要看看我们家华华的星路历程了啊!

刘德华是香港艺坛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涵盖了阳光与潇洒的气度、敬业与奋斗的精神、无私与仁善的品德等诸多元素。如今,“现象”已然成了当代青年追求的路标。

“现象”不是一天形成的。记得刘德华凭借一首《忘情水》红遍中国大江南北时,人们更多的是喜欢他俊朗的外貌与儒雅的亲和力,人们无法从歌兮情感的旋律中领悟到他更深刻的内在与本质。直到那年的春节晚会上,刘德华现象井喷般陡然诞生。

刘德华站到了春节晚会的台上,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一名内地歌手,同唱刘德华那首著名的歌《中国人》。“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藏了多少梦/黄色的脸黑色的眼,不变是笑容/八千里山川河岳,像是一首歌/不论你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一样的泪,一样的痛,曾经的苦难,我们留心中/一样的血,一样的种,未来还有梦,我们一起开拓/手牵着手不分你我,昂首向前走/让世界知道我们都是中国人。”

从刘德华口里流出的,不是普通的歌词,而是一种力量,一种穿越古今,从秦王的兵马俑那里一脉相承的汉子精神。歌成了刘德华的另一生命,随着他的血液,流动在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激发着他的每一个细胞,即使是他的发梢,也都充满了生命感和旋律感。那一瞬间,人们突然明白了刘德华赖以走红,赖以青春不倒的真诀。

他人是用嗓子在唱歌,刘德华则是用生命在唱歌。

难怪刘德华会成为香港青年的路标,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这样一种刘德华精神。

但这毕竟不是刘德华的全部,更不是刘德华精神的全部。

刘德华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普通人,他的最大优点在于他的执着和力量,最大缺点也在于他的执着和力量。

执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力量太强,外在表现则为刚,如果没有柔相济,则会失之于单薄。2004年的刘德华收获颇丰,电影《十面埋伏》、《龙凤斗》、《魔幻厨房》等都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一度对刘德华演技颇有微辞的人,也对他这一年度的表现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特别是《天下无贼》结尾那刀锋上绽开的生命之花,更是深深地震撼了每一位观者,人性之美在那一刻与刘德华浑如一体,绚烂夺目。

刘德华是香港的一面旗帜,旗面在社会浪潮的吹打之下,猎猎作响,旗杆却仍在成长与积淀。刘德华毕竟不是一座山,至少在目前他还缺乏一座山足够的厚重敦实。他就像一名古代的武士,有着一往无前的勇猛精神,却没有停下来内省的时间与能力。

刘德华永远都是一名斗士。

这或许就是矛盾,而且是不可调和的。

这绝不是一种批判,而是更深层地解读刘德华。换言之,批判也是一种欣赏。

正因为刘德华有值得批判之处,他才更显得真实,才更可亲可敬。这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完整,或者完美,一种形而下同形而上的和谐。我们的民族精神,太讲究独善其身,缺乏的恰恰是个性的张扬和力量的宣泄。刘德华是矗立在民族肩头的一座喷发的火山,因此他才会炫目,才会震撼。

这或许就是刘德华之所以能够成为大众情人,而梁朝伟只能是刘嘉玲一个人的情人的原因吧。

刘德华现象就是一种象征,一种奋斗不息的象征。

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力量:人格的力量、性格的力量、信念的力量共同组成的生命的力量。刘德华的存在,唤醒了人们潜意识之中对渐已远去的雄性精神的回归。

朱丽倩之所以默默地站在刘德华身后十数年,承受着所有的委屈压力,无怨无悔,恐怕正是享受着一种灵魂的激荡。

作为女性,被一种纯粹的男性精神征服,是一种无上快感。

一件物体和另一件物体,如果一定要同时站在阳光的面前,它们永远只可能是平行的两个个体。只有其中一个物体站在阳面,而另一个站在阴面,这两个物体,才能合而为一。喻可欣和刘德华的情海大道之所以无法走到尽头,根本原因,应该就在于此。相比而言,朱丽倩似乎找到了一种生命和感情的哲学体现方式。

走近刘德华,就是走近温暖、走近阳光;解读刘德华现象,就是解读奋斗的精神。

水未央,人未央,英雄俯首断肠。
白云之美,飘逸于高天之瞬,青山之秀,超拔在绝顶之巅。

野性,无羁中奔腾出烈焰,

灵魂,自然中绽放出绚烂……

1961年9月27日,香港大埔镇泰亨村的刘家,又要增添人丁了。家里的女眷欣喜地忙碌着,有人跑进厨房烧水,有人去请接生婆。老太爷却稳稳地坐在摇椅上,随着摇椅的摆动身体上下起伏着,表情看上去稳如泰山。他心里在默默祈祷:已经生了3个女儿了,这回该生个儿子了吧。

大埔是香港北面的一个镇,位于新界境内,东临大埔湾。因为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经过陀罗海峡可以出海,避风条件良好。自古以来,大埔便是天然渔港,因此,大埔是一个以渔民为主的城镇。上世纪60年代,香港发展的脚步加快,但主要集中在香港岛以及九龙,经济发展的春风,连沙田都不曾波及到,更不用说靠北的大埔了。

泰亨村在大埔的西北约5公里处,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落。因为离海有相当一段距离,所以泰亨村的村民是以种植粮食为生,主要农产品是蔬菜和稻谷。

刘家在大埔是个大户人家,有着大埔村最大的一幢祖屋。祖屋呈品字形,正中突出的地方,是刘家祠堂。正门进去,当中是一个神龛,龛上常年香火不绝。神龛的上面,挂着许多画像,画的全都是刘家的祖人。祠堂的后面,才是刘家的住房。

毕竟不是头胎,孩子出生异常顺利,而且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大儿媳妇第一时间来到堂屋,向老爷子报喜,恭恭敬敬叫了一声爸,然后说:“恭喜您,又添了一个孙子。”

老太爷喜笑颜开,说:“好哇,这是老二的长子。好事,好事哇。”

大儿媳妇说:“你给孙子取个名字吧。”

老太爷说:“这孩子是福字辈。”说这话的时候,他侧耳听了听,听见里屋中,小家伙的哭声异常洪亮,声震屋宇,便说:“这是我们刘家的大喜事,就叫荣吧。”

大儿媳妇立即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叫道:“孩子有名了,叫刘福荣。”老太爷在后面说:“你们找个人给他爸爸打个电话,别把这大事忘了。”

刘福荣的爸爸刘礼,在香港启德机场当消防员。中国内地的消防员是军队编制,香港不同,是民营编制,属于一种半军事化单位。启德机场是企业,他们的消防队便是完全的企业编制。机场紧靠九龙湾,离大埔有几十里。听说添了个儿子,刘礼惊喜异常,当即请了假,乘车往家里赶。

第二天,刘礼抱着儿子来到大埔医院,让医院为儿子验明正身,发一张出生证。出生证上端端正正写着这孩子的名字:刘福荣,籍贯:广东新会。刘礼显然不太重视中国那传统的取名法,也不太喜欢刘福荣这个名字,因此,当这个孩子后来上学的时候,他便给儿子改了一个名字,叫刘德华。据说,夏天出生的孩子有一个特点:好动。

这一特点,在刘德华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自从会走路时起,他就整天跟在爷爷身后东跑西颠,爷爷长爷爷短地叫着,更喜欢爬在爷爷身上,捋他颌上的白胡子玩。爷爷呢,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将他带进祠堂里,指着上面的画像对他说,这是你的高祖,这个是你的太祖。

刘德华太小了,完全不懂,问爷爷:“什么是太祖?”爷爷说:“太祖就是爷爷的爷爷。你太祖爷可了不得,他是朝廷的大官。”孙子又问:“爷爷,朝廷是什么?”

年幼的刘德华并不真的想弄明白朝廷是什么,只是他这样问的时候,爷爷总会给他讲一大堆有关朝廷、有关太祖爷爷的故事。这些故事就像是庄稼地里的肥料,滋润着小小的刘德华,使得他日渐壮硕。

乡村里长大的孩子,就像野地里长出的草,无拘无束,自生自灭。这一点,和城里长大的孩子全然不同。城里太繁杂,车多房子多,出门容易迷路,走在路上容易出车祸。兼邻居间相互不熟悉,谁都摸不清谁的底细,如果不管束好孩子,随时都会出事。乡村就不一样,出门就是阡陌田亩,青山绿水,长期生活在一起,彼此熟悉,自然无需防范什么。因此,乡村的孩子,就像那些放养在野地里的小牛,自然、野性,却也带着率直和阳光。

一群孩子就是一群小牛犊,在广袤的土地上,自然地释放着他们的野性。

孩子间所有调皮的游戏都尝试后,便觉无趣了,想探寻更具刺激性的游戏。某一天,刘德华和堂兄商量出一种玩法,各自找来一些废报纸和渔线,将那些旧报纸铺在地上,先画了一个人的形状,然后用刀片沿着线切割。刘德华的小弟弟见两个哥哥玩得起劲,也凑上前来,问他们要干什么。刘德华用一种大人口气说:“没你的事,到一边玩去。”弟弟受了委屈,立即说:“我去告诉妈妈。”

这事,如果告诉了妈妈,麻烦就来了,两兄弟只好将这个小弟叫过来,让他一起玩。正做准备的时候,村里又有一个孩子加入进来。他们用黑色的漆将纸人涂得全身漆黑一团,又用渔线系住纸人的四肢,再将纸人藏好。

吃过晚饭,几个孩子放下碗就凑到了一起,他们走出村口,沿着山路走了好远,一直走到山路的边上。那条路是泰亨村的村民进出的必经之路,待天完全黑下来之后,由堂哥领头,将纸人在地上铺好。然后再拉着渔线,爬到一棵树上,将渔线从树上穿过,牵到稍远的地方。4个人各拉一根渔线,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那条影影绰绰的路。月亮没有出来,漆黑一片,只有树下的那条路,惨白地横陈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路的尽头有一火星儿,似乎是有个抽着烟的人正走过来。

刘德华小声问堂哥:“那是谁?”堂哥说:“天太黑了,看不清。”同村的伙伴说:“管他是谁,等了这么久才来第一个,吓了再说。”

那人越走越近了,看上去很胖,脚步声啪嗒啪嗒地响,完全不知道一场惊骇在等着他。堂哥轻轻地数了三声:“一、二、三。”三字刚落,4个人同时拉动绳子,胖子面前立即出现了一个面目狰狞,活灵活现的“怪物”。那一瞬间,胖子被吓得魂飞魄散,呆立片刻之后,拔腿狂奔。4个小家伙见诡计成功,心花怒放,止不住地想放声大笑。堂哥似乎早有预料,对他们小声说:“谁如果弄出声,我就揍谁。”于是,笑声被压制在言语的恐惧中了,然而愉悦任凭任何恐吓也难以压制。

时隔不久,来了第二个受害人,这次是个女人。这个女人显然是吓坏了,身子一软,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4个小家伙意识到闯祸了,不得不放松了渔线,让那黑影消失无形。一连吓了几个人,他们还想再玩下去,却听到村头妈妈的叫声,他们只好收起这一切,迅速跑回家去。悄悄地溜进门,正好听到父亲和母亲在说话。

父亲对母亲说:“我看是真的有问题。”母亲说:“有什么问题?没影的事,肯定是你眼花了。”父亲伸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个影子,我怎么会看错?绝对错不了,两颗眼珠还发光呢。”

母亲说:“你别乱说了。泰亨村的风水一向都很好,从来不闹鬼的。”

刘德华没料到,那几个被自己的恶作剧吓到的人中,竟有自己的父亲。他既觉得好笑,又担心穿帮,强忍着才没有笑出声来。

他向前走动时,父亲终于看到了他和弟弟,说道:“荣仔,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哪里了?”他不敢说自己干什么去了,只好说在堂哥那玩。父亲又说:“以后早点回家,晚上别去野地里玩,特别是山路那边,最好不要去了。”

直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了头,他才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当然知道,这事如果被父亲知道,肯定会狠揍自己一顿,因此,他一直将这个秘密藏在心底。

我的目光一如从前般坚定,守卫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5岁那年,一场意外车祸,夺去了爷爷的生命。

那天一大早,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快到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停了,雨意却还浓浓的。这种时候,正是抓蜗牛的最佳时机。刘德华和两个堂兄,每人提一只小桶,跑到村后的山上去抓蜗牛。

天近黄昏的时候,大伯匆匆跑过来,对他们说:“你们还在这里玩,爷爷给车撞倒了,快回去。”说着,他飞快地抓过3个孩子手中的小桶扔在地上,领头向村子跑去。

此时,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似乎是天公在为刘德华的爷爷流泪。4个人在雨幕中一路狂奔,跑到家门口时,天已经黑了,品字形的大屋里,两边全都是黑的,只有中间的祠堂亮着灯。他们径直向祠堂跑去,见一大家子人,全都围在祠堂里,父亲和母亲都在,他们的眼睛已经有些红肿,泪水涟涟。

刘德华从人缝里钻进去,看到了爷爷。他就躺在祠堂的中间,他的身下,是一块木板,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将整个脸都遮住了。

他转过身看看母亲,问她:“爷爷怎么了?”母亲含着泪说:“爷爷过世了。”

爷爷过世了。这就是大人说的死去了?他呆住了,不明白死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人为什么要死?死了就没有了吗?他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害怕。这是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实在不明白那种恐惧从何而来。母亲从后面抱住了他,紧紧的……他轻轻叫了一声:“爷爷!”母亲哽咽着告诉他,爷爷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大姐在那里失声痛哭,父亲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说着什么。他突然想,爷爷今后是不是再也不会给自己讲故事了?自己是不是再也不能见到爷爷了?想到这一点,他也跟着哭起来。

后来,爷爷的尸体,被人放进一只长方形的木箱子里,用长长的钉子,一个一个地钉上了。

淫淫霏雨中,送葬的队伍抬着那口棺木离开了村子,向后面的山上走去。刘德华和家里其他亲人一起,披麻戴孝,三步一叩,送别了爷爷。

从那以后,他真的再也见不到爷爷了。可他还常常想起爷爷,想弄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爷爷到什么地方去了吗?然而,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讲,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

接下来,父母忙起了搬家的事。

以前,大概因为爷爷在的缘故,父亲虽然一直想将全家搬进城里生活,但因为爷爷的反对,也因为村里的传统,父亲只是心里想想,不敢付诸实践。现在,爷爷已经去世了,无了牵挂的父亲便做了这样的决定。

这个决定,在泰亨村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泰亨村是一个极其封闭的村子,有着一种说不清来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排外意识。在他们的心目中,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地方比泰亨村更好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水绝佳。这里是祖宗生活的地方,作为子孙,最大的孝顺,就是要守住祖宗的这片土地。刘礼现在竟然要背弃这片土地,在村里人看来,这是大逆不道的事。

刘德华始终都没有弄清,当初父亲决定搬进城时,村里人为什么像躲麻风病人一般躲着他们,讨厌他们。以前那些和刘德华非常要好的孩子,突然间不理他了。他去找他们,他们却眼一瞪,脚一跺,从牙缝里挤出一声:“叛徒!”然后愤怒地转身走开。姐姐听到这样的话,只是气得流眼泪,完全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刘德华可不甘心被别人骂,他迅速抓起地上的石块,向那些人扔过去。

成年以后,刘德华回想父亲搬家这件事,渐渐明白,父亲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体现的不仅仅是新潮,更有一种超前意识。刘家在泰亨村毕竟是大族,有田地有房产,住在泰亨村,可以衣食无忧。尤其是几十年后,香港快速发展,土地变得比金子还值钱的时候,他们全家留在那里,即使不是暴富,也是地主,日子一定会过得非常舒坦。可父亲放弃了当时还算安逸的生活,带着全家搬进了城里。

搬进城里实际上过起了艰难的苦日子。尽管有很多文章说,刘德华进城后,成了少东家,但那所谓的少东家,实际上等于是一种讽刺。他家的营生,在当时,也只不过是维持全家人的生计而已,根本谈不上小康。可正是这次搬迁,恰恰使得几个子女不仅受到了比在泰亨村更好的教育,也让他们从此有了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对于父亲或者母亲的未来,这个决定的影响并不一定十分重大,但对于子女尤其是对于刘德华来说,却是一次划时代的命运抉择。如果没有这次选择,大概也不会有今日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天王刘德华。

刘德华说:“有时我会想: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尽早做了革命性的决定——将家搬进了城里,待搬到城里来,又为生活不辞劳苦地奔波,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嘴角含烟,吞云吐雾,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一钻,坐在靠窗一张特别留下的位子上,品茗上佳的‘马骝’。风花雪月,良辰美景,看戏操曲,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牡丹亭惊梦’,游戏人生。”

因为父亲是启德机场的消防员,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他们搬去的地方,也并不是城市的中心,而是在离启德机场很近的城市边缘,地处黄大仙和新蒲岗的中间地带,一个名叫钻石山的小地方。后来,那里修了龙翔道,通了地铁,并且在钻石山设有地铁站,渐渐繁华起来。可在当年,那里是一片贫民区。刘德华上面有3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全家8口人,即使是在城市的边缘,过的也是城市生活,靠父亲一个人的薪水,也是很艰难的。

俗话说,穷则思变。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如果不是怀揣巨额财富,到新环境之后的生活标准,肯定会下降许多。为了生计,不得不挖空心思,寻找门路。

那时,香港很流行一首歌:“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问我妈妈,我长大了将会如何?我会漂亮吗?我会富有吗?妈妈这样回答我:孩子、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然后,当我长大了,我恋爱了。我问伊,我们面对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生?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一天又一天,地老天荒?伊温和地说:亲爱的,我们无法知道将来,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人生就如何呈现。”

这首歌,不仅对父亲刘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同样,对年幼的刘德华也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做父亲的,不仅要选择自己未来的路,还要为子女选择未来的路。未来的路是什么样的?他无法预见,可是,他能够让孩子们学会勤劳,学会在最艰苦的生活条件下磨砺自己,坚定自己,丰富自己。

父亲利用家里的房子,经营起了自己的生意。那是一间小小的冰室。

事实上严格说来,这是一间杂食店,一端是冰室,同时还兼营着快餐,卖一些诸如粥呀粉呀之类的广东食物。此外,还兼营着副食杂货,总之就是一个大杂烩,只要能够养家糊口,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这种经营方式,既是当年低层香港民众的一种生存状态,也多少体现了刘礼那种不屈的意志和勤劳的品格。

是因为父亲的原因,刘德华心中才有了挥之不去的长发情结,还是传统的思想中本已积聚于心?对奖杯的热爱一如对长发情结的痴情,难以割舍。
父亲刘礼在同乡的眼里,大概是一个另类的人。他自愿放弃泰亨村还算优裕的生活,跑进城来受苦,这缘于他那天生的爱幻想和不安分的性格。他经营那间冰室,一方面是为了生计,一方面也正是这种性格作祟。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一点上,刘德华和父亲刘礼是一脉相承。骨子里不服输的那种精神,以及从小养成的韧性,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倔犟,活脱脱儿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还有那种对新事物浓厚的兴趣和喜欢琢磨的个性,也同样父子相承。

刘德华回忆说,当年,香港开始流行烫发的时候,父亲就曾赶过这拨儿新潮。他跑去学了一阵子,回来后自己动手,在家人头上练习。他摆弄着女儿的头发,先是用夹子夹,然后又弄上什么药粉,再用热毛巾捂着。最后,又用水洗,再用电吹风吹。刘德华说,待他宣布大功告成时,姐姐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变成了无数小圈圈,就像水中流动的许多小漩涡。刘德华和母亲在一旁大笑不止,父亲却是兴致不减,不仅替家人设计发型,后来四邻也纷纷前来,让他帮忙设计发型。

这种兴趣,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刘德华。有一段时间,他竟然也对理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工作了,赚钱了,他甚至还开过连锁理发店。兴致所至的时候,他甚至自己亲自操剪,为顾客理发。

在以后的许多年间,刘德华的脑子里,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长发情结,似乎与父亲的这种影响,有着些许的联系。

父亲当消防员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开消防车。当年,司机可以成为一个专门的职业,属于一门生存的手艺。这门手艺并不能使父亲满足,他还学了许多其他的手艺。比如家里开冰室,制冰或者是其他一些厨房活,也都是他一手操办。

家里进行了严格的分工。父亲自然是主持大局,小小的一间冰室,并无经理之说,或许可算是一个当家的,又是当之无愧的大厨。母亲和3个姐姐,则负责配料和做服务员。刘德华还小,最初,主要是负责店内的卫生,后来又负责为店里运水。

那时,他才8岁。钻石山当年还没有自来水,需要用水的时候,需要走好远的路,到大坑渠附近的公共自来水龙头那里去挑水。从8岁开始,刘德华就每天早晨5点起床,先将冰室一天的用水搬运回来,然后再去上学。每天,他必须搬运8大桶水回冰室,其中4桶用于洗碗碟,另外4桶作为食用。夏天,这还不算苦差,一到冬天,便苦不堪言。冬天的早晨,天亮得晚,出门时,天还是黑漆漆的一片,天幕上星月依见,连路都看不清,只得摸索着走,高一脚低一脚,不留神桶里的水就溅了出来。溅在路上还好说,再多挑几担就是了。如果溅在身上,经晨风一吹,全身刺骨的冰凉。

除了打扫卫生和挑水,刘德华还必须干一些其他的事。小店没有水牌,每天有什么货色,都用手写在一块牌上,这块牌天天都要重写。一来店里卖的货色略有些变化,二来如果长期用同一块水牌,颜色褪了,显得脏和陈旧了,会影响生意。于是,每天写水牌,就成了刘德华的一项工作。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对刘德华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日后有人总结说,他后来写得一手好字,就因为这个时期的这种特殊训练。其实,这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每天要写水牌,要给人看的,字写得差了,自己觉得丢脸,别人也难以辨识。因此,刘德华发愤苦练,字自然就越写越好。更重要的是,此事还练就了刘德华不服输的性格。同时也让他明白,凡事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会越做越好。

上世纪60年代末期,已经开始有了电视机,香港也全套照搬日本的模式,成立了一家电视台——丽的映画(亚视的前身)。因为电视机刚刚上市,价格高昂,一般家庭消费不起。刘礼却突发奇想,跑去买回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往店里一摆,开起了电视剧场。隔壁邻居都没有这新奇物,有时间就往他家里凑,看上个热闹。有生意头脑的刘礼,用电视做起了生意,凡是来看电视的,留下一点费用,1角钱看3套片。

这笔生意还真的红火起来了,每天电视室里都人满为患。可这些人来来去去的,你不能从头至尾一个价,那样消费者会有意见了。于是,刘家采取了一种大家能够接受的灵活经营方式,看了一半有事要退场,也行,退还五分钱。中途有人加进来?也行,只收一半的费用。如此一来,弄不好就会非常混乱,必须要记下来。这件事又轮到了华仔,他一丝不苟地将这些业务明细详尽地记录在黑板上。偶尔有邻居对他夸赞几句,说:“华仔,你的字越来越靓了。”他顿时得意非凡,再写的时候,就想写得更好。

刘妈妈也是一个新潮人,在管理上颇有些洋派。

小店的工作,原本是有明确分工的。后来,生意好了,客人多了,就有一项工作做不过来:洗碗。他们毕竟是小本经营,薄利生意,如果多请一个人,就是好大一笔支出。刘妈妈因此想出一个主意,将这件工作交给刘德华,并且给他一点物质刺激。洗1000只碗,给2分钱的报酬。2分钱确实微乎其微,但1个月下来,就有6角钱。当时的币值很大,普通白领一个月也就拿百来元,6角钱对于孩子来说,算是颇大的一笔财富了。

这些事,显然训练了刘德华的理财能力。日后,他有了钱,总是想方设法进行投资,或者自己开公司,源头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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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1900145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华太完美了,他 不成功谁成功呢??
拥有那样无懈可击的外表,但仍然是如此的孜孜不倦,精神胜过了一切,人品更是无可挑剔的!!!
任何人恐怕都很难不被他吸引只要你稍微的关注一下他,只要你 不要带着否定的情绪客观的去看,你一定也会爱上他,并且会一直爱下去,不会改变。
这就是他为什么会红,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会长红不衰的原因所在!
真实的完美!!!!!

我是华迷!但我真的很客观!!!

楼上说那么多也没说到正地方.影视方面华是在TVB出演电视剧猎鹰出名的.歌唱是1990年的<可不可以>获得最受欢迎男歌手成名的.国语应该是来生缘

唱《忘情水》吧```

梅艳芳将他挖掘出来的,所以他很尊敬梅艳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