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打开doc文件的软件:有关新出台的法律问题的解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18:52:13
各位道友对最高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中一个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有什么看法呢?

真是荒唐透顶,强奸不就是一次或几次吗?怎么偶尔还不算犯罪?法律为什么纵容男孩犯罪而不保护女孩?难道要 老百姓都生男孩吗?又在玩文字游戏,强奸就是强奸,发生性关系是发生性关系,是主观意愿上的问题。谁定的法,疯了。

本来就很糟了,现在此类犯罪更加无法控制。

不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