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警大全:怎样追回借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56:52
因是同事,后认为是朋友,在他困难的时候累积借了15000元,有借剧.其中途有几张是银行的赁打,就什么赁剧也没有了,在去年时有打过电话或发过信息,想要他还,但每次一打电话对方都会说现在烦工资发不出来,或者扯点其它不顺的事来聊,一直到现在没下文,对方也不说什么时候还,真烦,而且人又不在同一个城市,甚至连对方确切的地址都不知道,该怎么?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果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并且你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应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如果你要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如果这个人并不赖账只是不归还欠款尚不构成诈骗罪,所以公安机关是不能介入的。但是如果他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骗取你的同情与信任,得款后携款潜逃、大肆挥霍或者进行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根本不可能归还同时也无归还之意。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这是你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建议你先找到这个人的行踪然后走诉讼程序。

拿手 去追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