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平衡常数与压强:我把100元烧了,那些价值哪去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5:03:15

损毁人民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张人民币的价值就是牺牲自己构成了你的罪行,烧成的灰就是你的罪证!!!
你别想跑~我还跟你说~

应该说但愿那是假币~

这100元货币被兑换成黄金储备在国家金库中,归国家所有,但是,国家也提不出来,你也提不出来,若干年后,当现在发行的货币不再流通的时候,你曾经的那价值100元的黄金才真正的归国家所有。
明白了?

烧了就是消费了吧。

首先说,纸币是国家强制发行的货币符号,它具有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两种职能,还有世界货币的某些职能。纸币是没有价值的,若真要算他的价值,不过是一张印的花花绿绿得纸罢了。货币是有价值的,他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是一种商品,然而纸币不是商品。货币一般指的是金银一类的具有可储存性的贵重金属,你可能混淆了货币与纸币这两个概念。你把纸币烧了,只是你的一种个人行为,你是纸币只履行了身为一张纸的使用价值,发出了光和热,并不能与一百元购买能力内的商品价值等同。我只是一个高一学生,但我希望大家明确这一点,纸币的本身没有大家所想的所谓价值。
至于上面有位朋友说的,“纸币作为特殊的货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不能苟同,这是简单的经济学。
这全是我自己写的,希望搂主给我最佳

从理论上来说,你把纸币烧了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了100元)。但是事实上,100元人民币的制作成本没有100元,理论上由于在社会上少了一张100元纸币,人民币会增值(幅度极其微小)。
从另一方面来说,纸币仅仅是表现一种货币符号,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流通手段,一个政权一旦垮台它发行的纸币就将变成一张废纸,由此可看出纸币本身并不值钱。把100元烧了,最终得益的是国家(因为国家在货币信用体制不崩溃的情况下可以用不到100元的成本从你手中得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