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木由纪av作品番号:这些细胞属于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8:33:51
这是《科学探索者》丛书之中的一个例子。这个例子来自一个真实的新闻报道:
约翰·莫尔患了一种严重的疾病——白血病(一种血液系统的癌症),脾脏肿大,随时有破裂的危险。医生切除了他的脾脏,但病情依然十分危急。可后来出人意料的是,鲍尔竟奇迹般地康复了。因而医生怀疑他体内可能产生了能清除癌细胞的抗病细胞。于是医生从莫尔体内收集了许多细胞,但是没有告诉他这些细胞的用途。他们发现莫尔体内的细胞是一个天然的“工厂”,能产生挽救生命的化学物质。经过数年的研究开发,他们又把这些细胞以几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公司,打算用它们来生产药物。不久莫尔了解到此事,立即对那些医生提出起诉,因为他认为这些细胞的所有权是属于他的。
一旦某人的细胞离开了他的身体,他往往不能够再控制这些细胞的用途。例如,献血者个能要求血库如何使用他们的血液。但另一方面.人们又有权决定死后是否要捐献他们的器官。同样,许多人认为他们应该有权决定他们的细胞能否被用于医学研究。
有些医生认为,一旦人们有权控制自己细胞的用途,要寻找新的疾病治疗方法就会变得更为困难。科学家需要实验的自由,需要在研究中学习的自由。

问:假如你是这场诉讼按的法官之一,请定出一个既对双方公平,又对社会最有益的解决方案。

我认为这位医生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这些细胞是鲍尔的身体组成的一部分,就像在前面所说的那样,人们有权决定是否捐献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由于那些医生们把莫尔的细胞据为己有,而且没有和当事人莫尔沟通就把他的细胞变为私人生意卖给别的公司,既然这属于医生的私人生意,就应该在事后赔偿莫尔的损失费用,在莫尔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莫尔德细胞并且不和莫尔沟通,这是不对的!

这是为了人类发展做出的贡献,不必征求患者同意,但事后由此赚来的钱应与患者本人分红,并且支付给患者一定的赔偿金

我认为应该捐给国家啊

就象献血一样,双方同意就好。
让医生给患者赔偿,金额不超过医生的所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