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无码av免费观看:改变了进口数控机床的使用地点是否构成走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2:28:07
如果一家企业在进口机床时,其申报的许可证资料上写的是使用人为甲,使用地为甲市,而设备进口后将设备卖给了乙。1:使用地如果仍为甲市,是否构成走私?2:而如果使用地也变成了乙市,是否构成走私?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们就是一家进出口企业,销售国外的机床,因为进口机床时需要申报许可证,而海关要求有我们公司与需求方的买卖合同,所以我们经常找一些关系公司先跟我们签个协议用作报关,这样我们就方便拿到许可证,机床进来之后我们再卖给真正的客户。

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走私的概念这家企业似乎不构成走私,但是由于是转买给了乙,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样的转买合不合法.因为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企业进口机床是自用的,而不是象进口商那样用来卖的.又因在你们的申报资料上使用人为该企业,还有当初进口时的报关单上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我想肯定是写了该企业.这样的话企业的操作违背了有关政策也就是申报不实.所以我想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使用地而是使用者.还有一点企业转卖给乙的时候发票怎么开啊. 以上回答仅做参考 望对你有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