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龙珠怒气爆发下载:出口业务在财务上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4:08:08
1.代理出口
2.自营出口
请分别说明

一、 财税[2002]7号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 新办法与旧规定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一是取消了外销比例达到50%以上才予退税的规定,只要应纳税额小于零,就可申报退税;二是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从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的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的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三是企业应按月申报免、抵、退税,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
  现举例说明,“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2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7)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8)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9)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魔女一一:你好厉害,能告诉我你的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吗?真的很想跟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