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采访甄子丹:公司章程中除了法定问题,哪些问题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2:22:24

好好看一下新的公司法。

公司法对有关问题作出了统一规定,但又允许公司章程对此问题作出不同的规定。
1、《公司法》要求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但是如果章程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优先认缴出资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从规定。
2、《公司法》要求应当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法》要求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也可另作规定。
4、《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也可以依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更高的限制性规定。

以上说的是公司法有统一规定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与法律不一样的。

在法律规定上没有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除法律以外,公司认为可以规定而不违法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