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天策所有武器:请问“株连九族”都有哪九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05:04:05
除了九族还有没有更多的“族”,
我知道第十族是“学生”,还有吗?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於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於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遗诏传位於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参考资料:http://www.xiaoi.com/browseDetail.do?qid=245024

这要从族刑说起。何谓族刑?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这就叫做族刑。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谓“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别的,正是灭族。当然,族刑的发明权,也并不属於秦始皇;<史记. 秦本纪>载,乃祖秦文公,早已干过“夷(消灭、削平之意)三族”的勾当。<前汉书>二三卷谓:“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所谓“参夷”,也就是诛三族。显然,曾被“四人帮”抬头捧脚、几至云端的商鞅,把诛三族的族刑,进一步法典化了。三族的范围是什麼?据前人考订,是指父母、兄弟、妻子。有秦一代,被诛三族者,历历可数。<史记. 李斯传>:“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这位宰相的三族,都惨死於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秦王朝的刑法,不仅有诛三族,而且还实施商鞅发明的“连坐”(<韩非子. 定法篇>),一人犯法,株连无已,以致由诛三族发展到诛七族。请看事实:<文选>卷三九:邹阳上书有谓:“荆轲湛七族”。看来,刺杀秦始皇未遂的荆轲,其七族之人都被秦始皇开刀问斩了。何谓七族?<史记. 邹阳传索引>谓:父之姓,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母之姓,从子及妻父母,凡七族也。株连之广,骇人听闻。

但是,江山更有暴君出,仅诛七族岂敢休?隋炀帝比秦始皇更残暴,竟发明了“株连九族”!清初学者刘继庄<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於隋炀帝”。这是事实。<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首,磔而射之。”好一个“生杀任情,不复依例”!这寥寥八字,不仅活脱脱地勾画出隋炀帝狰狞的嘴脸,而且也透露了历史上那些封建暴君“口含天宪”,朕即是法的真相。对於封建独裁者来说,成文法不过是幌子,出口即令,“生杀任情”的不成文法,才是其法的本质。不是吗?隋炀帝即位初年,也曾颁布过<大业律>,但这不过是装潢门面而已。随著阶级矛盾的激化,民不勘命,铤而走险,奋起反抗,结果又怎麼样?<大业律>完全抛弃了,“株连九族”之类不成文法,伴著豺吼狼叫来了!

这裏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对九族的解释,不尽相同。按王应麟<小学绀珠>的说法,即:“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於此不难想见株连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凡是野心家、阴谋家,没有一个不是乞灵於“株连九族”之类的严刑酷法,来维护其独裁统治;没有一个不是虐杀狂、迫害狂。明成祖朱棣就是其中的一个。它一巴掌把建文帝打下去后,挥舞屠刀,大杀建文的遗臣。据朱国桢<方祠记>载,方孝孺被灭九族,死者达837人之多,惨绝人寰。景清谋刺朱棣不成,被碎割而死,九族及九族的亲戚,亦即学生的学生,都无一幸免。对此,<明史>卷一四一载谓:“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裏为墟。”这就是说,杀人象拉瓜藤,辗转牵连,故曰瓜蔓抄。后人曾写诗一首,慨乎言之:“一个忠成九族殃,全身远害亦天常,夷齐死后君臣薄,力为君王固首阳。”(<建文年谱>卷下)

明代作家屠隆有首曲子谓:“罗刹瞿塘,委实难防。狠戈矛,从容笑裏藏,毒羽箭,一霎间中放。黑漆漆,装下了陷人坑,响铛铛,直说出瞒天谎。那裏讨一副奸人面孔,高力士肚肠?直弄得人裹鸱夷饮剑芒。”(<婆罗馆逸稿>卷一)明清之际有句俗话说:“从死地走一回,胜学道三十年。”(<宁古塔志. 弁言>)

诛九族是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

好象到现在还说法不一 我知道的一种是

从自己算起 平辈 上四辈 下四辈 这九族

父族 母族 妻族
和他们的父族 母族 妻族
共九族

高水平的问题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