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miere窗口不见了: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何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8:18:47
如果成年男子(19岁)与一女生发生关系时,她已满14周岁3个月,两人关系很好,完全自愿。后来女生家里想敲诈点钱,劝说女生连同家里准备告强奸,情况是与那女生多次开房间,包括在她家里,这算有罪吗?希望懂行的帮忙分析下,我可将具体的再答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折财免灾

如果按身份证上的生日,女方确实已满十四周岁,你俩又自愿发生性关系,肯定不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属于幼女,如果她自愿,你应该不承担法律责任.你就告诉对方家人,有本事咱们法庭上见

有这好事?》
老牛吃嫩草啊?
稍微陪点钱就可以`
你怎么让她妈妈爸爸知道的啊?
真的本事`什么时候传授点撒

算啊`他那年龄做的事情,不能用自愿和不自愿来形容`
因为还不懂事`!要你承认你和他性关系过的话`你就死了`!

绝对没有问题
只要是自愿的
但是如果是14岁以下无论自愿与否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