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饼人的传说: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1:57:37
本人原居住所在房子2002年因政府规划而被拆迁,市拆迁办给予货币补偿或直接安置两种方式。我们选择了直接安置这种方式。2003年2月原居住被拆迁。2006年2月我们与市政拆迁办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

然而2003年我市“直接安置”政策规定“房子价格按当月市场价格基础上浮20%左右”给予安置,而当2006年时已改为“房子价格按当月市场价格基础上浮25%左右”。即升幅5%。

请问这该按照2003年我们房屋拆迁时计算还是该按照2006年我们签拆迁安置协议时计算?请说明依据,谢谢!

按拆迁协议签订的时间确定

2006年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