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舞蹈培训:如何办理商检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7:26:50
商检证办理的时间,地点,过程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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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http://www.itownet.cn/itown/index.html办理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登记备案后才可以报检,报检程序
一、报检单位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入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3.出境货物生产企业或代理人。
4.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5.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
6.其他对外贸易关系人。
二、报检范围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应检对象。
2.有关国际公约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对象。
3.输入国有规定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证书(明)方准入境的对象。
4.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对象。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
6.委托检验检疫的业务。
7. 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的签证业务。
三、报检时必须提供的单证
1. 受理入境货物报检时,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入境货物通知单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检单上注名文件号。
(1)报检入境货物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
(2)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3)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4)入境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验的,应加附有关验收记录、重量明细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5)入境特殊物品的报检。
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器 官、血液及其制品 、生物制品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 定的其它须特别审 批的物品。对入境特殊物品的报检,报 检人应根据不同货 物种类向检验检疫 机构提供相应资料 、证明或证书。
①微生物:菌、毒株的学名、株名、来源、特性、用途、批号、数量及国家级鉴定书。
②人体组织、器官:凡用于人体移植的,须出示有关捐献者的健康状况和无传染病(包括爱滋病检验阴性)的证明。
③血液及其制品:提供用途及实验室检验证书。
④生物制品:应提供该制品的成分、生产工艺、使用说明、批号、有效期及检验证明。
(8)入境废旧物品应提供环保批文、贸易合同、监管注册证书等副本(复印件)。
(9)入境的保健食品应提供卫生主管部门(卫生部)核发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10)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加附输出国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产地证书;须办理进口审批手续的,还必须提供必要的检疫审批单、接种证明等。
2. 受理出境货物报检时,报检人应提供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发票、装箱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有关函电等资料。
(1)凭样成交的还应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签封样品。
(2)申请预检的货物,还应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依据。
(3)经本地区检验检疫机构预检的货物,需在本地区换证出境时,应加附原地签发的“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经其他地区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必须加附发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4)凡办理审批、卫生注册或许可证手续的,报检时应提交有关文件。
(5)对出境的尸体、棺柩、特殊物品,报检人提供的资料与办理入境相同。
(6)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还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明,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物过境许可证”。
3. 申请包装检验检疫的报检。
(1)申请包装性能鉴定时,申请人须提供有关产品标准和厂检结果单等有关资料。
(2)申请包装使用鉴定时,申请人须提供包装性能鉴定报告及有关单证。
4. 申请委托检验检疫的报检。
(1)申请人应提交检验检疫样品、列明检验检疫要求,必要时提供有关检验检疫标准或 检验检疫方法;
(2)国外委托人委托检验检疫和鉴定业务时,应提供有关函电或资料。
四、报检时限和地点
1.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应在货物入境前或入境时由收用货单位或代理接运单位凭《进口货物报关清单》和其他有关单证向到货口岸或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 办理报检手续。
2. 需要对外签证的入境货物,收用货单位或代理部门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日,向口岸或货物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 输入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在入境30日前报检。
4.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15日前报检。
5.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7日前报检。
6. 进口货物的残损鉴定,应在口岸报检。
7. 进口大宗散装货物的鉴定,一般应在口岸报检。
8. 同一批入境需分拨到数地的货物,收货部门或代理人应报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出证。因故不能在口岸进行整批检验检疫的,申请办理异地检验检疫。
9.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10日前报检,对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时间。
10. 出境活动物,应在动物计划离境60日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预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出境口岸隔离检疫一周前报检。
五、报检要求
1. 报检人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检单,按照同一合同、发票、提单填写同一份报检单。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项目填写齐全,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一致, 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 报检人对所需检验检疫证书的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的,应预先在报检单上申明。
3. 申请报检时应按规定预缴检验检疫费。
4. 报检人应预先约定抽样检验检疫、鉴定的时间,并提供进行抽样和检验检疫鉴定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5. 报检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撤销报检时,经书面申明原因后,可办理撤销手续。
六、证单的更改
1.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各种证单,报检人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或者增减内容时,必须向原签证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并随附原签发的全部证单,经审核同意后,由原检验检疫机 构予以更改或者换发有关证单。
2. 内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如发现问题,属于检验检疫项目内容的更正和补充,应由报检人与原签证机构联系处理。
3.已报检的出境货物,如国外开来信用证修改函时,凡涉及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条款,报检单位须及时将修改函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
七、重新报检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并交还原签 发的证书或证单,并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1. 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或愈期报运出境的。
2.更改不同输入国或地区而有不同检疫要求的。
3.出境改换包装或又重新拼装的货物需重新检验检疫的。
4.报检后在30日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或自动撤销报检的。

出口还是进口?而且要看什么货物了.比如说出口,一般货物是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需要隔离检疫的动物还要出境前60天预报.商检一般是在产地检验的,出证的.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广,很模糊啊.而且具体什么商检证也没说清楚.说清楚了,才能说具体内容啊!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 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凡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的,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不向国外提供证书的,只发行行单。〖种类表〗以外的出口商品,应由商检机构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后,方可出运。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供对外索赔用。对于验收合格的,收、用货单位应在索赔有效期内把验收报告送商检机构销案。

是通关单吧
时间:周一至周五
地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也就是商检局
过程:
1.做好商检资料: 装箱单 发票 外销合同 报检委托书(如果是找别人代理报检的话), 进出口企业报检登记证(有些地方可能不用),报关单(有些地方可能不用)。检测单(如遇到玩具,鞋子等需要检测的产品)
2.报检 如果自已单位有报检员的话 就在报检系统上申报,如果没有的话就在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3.缴费。
4.检验人员验货。 你拿着这些报检资料到检验检疫科,找验货人员。验完货后他们会在一些由商检局出具的表格上写上验货结果 ,然后他们签字,然后由办公室的头签字。
5.拉通关单。拿着签字的的报检资料到签证外签证。

如遇到需作检测的产品最好由工厂来做否则商检局的检测费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