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东海滩到卡塔海滩:如果遇到色狼,我自卫给他一刀,不弄死他,算犯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7:16:16
如果遇到色狼,我自卫给他一刀,不弄死他,算犯法吗?我让他绝子绝孙,给他的重要部位来一刀。
我没有其它的意思,只是我在深圳关外住,这里很乱,有一天回家在家门口被打劫了。我想遇到色狼应该怎么办呢?那就让他绝子绝孙吧。
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吧,不懂的不要乱说话,影响我情绪。

楼上正解。即现在新刑法赋予公民的无限防卫权。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是继第(1)、(2)款后赋予公民的无限防卫权利,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公民同暴力犯罪作斗争,那么何为无限防卫呢?对于无限防卫的概念,理论上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无限防卫是指公民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无限防卫是权益人任意处置不法侵害人的行为。第三种,无限防卫是指防卫人享有对正当防卫的强度没有任何控制的行为。这几种概念的陈述虽然不同,但都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基础上的“无限”权利。“无限”,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第一种是指防卫范围上的无限,即人们可以对一切不法的侵害行为实施反击;第二种是指防卫强度的无限,即防卫行为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任何损害。第20条第3款设立的“无限防卫”不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无限防卫,而是相对于第20条第1款完全的正当防卫而言的。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上诉案的判决中所说的“在面对举刀的情况下不能作出分寸恰当的反应。”在特殊的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进行预见并把握其防卫限度。第20条第3款是有条件的即对防卫范围有所限制而无强度限制的无限防卫。

^_^ 关键是看色狼对你有没什么不良行动。

如果色狼有,你就有可能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不犯法的,但是防卫和他的侵犯要适当.

而且要注意防卫过当的问题,比如对方只是对你言语不恭,而你却操起一刀,至人断子绝孙,那你肯定是犯法了。
又比如对方只是拉拉扯扯,没又其他的更严重的侵犯行为,而你却操起一刀,至人断子绝孙,那你肯定也是犯法了。

正当防卫当然算不上违法了。
但是,如果对方在你进行防卫了以后,并没有进一步的对你进行伤害,而你却进一步的伤害到了对方,我想这样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总的说来,法律严禁你在对方举手投降的时候再上去来一刀。无论最后他是伤了还是死了。

但是如果对方一再威胁你的人身安全,不听任何的劝告和警告,对你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我想你就算是杀了他也不为过。

防卫是否过当要视当时的情况而定啊。

如果是正要抢劫或强奸你的犯罪分子,你可以无限防卫,也就是说造成他的伤亡都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就应当负法律责任。法律有防卫过当、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等多种情形,当然也有无限防卫权(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度)。我认为,如果他要侵犯你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你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损失,在别无选择,并且不超过法定的必要限度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一旦对方停止侵害或者无力继续侵害,而此时你又继续伤害他的话,就构成了犯罪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都有可能)。至于伤害他哪个部位,应以防止其继续实施犯罪为限。

在正当防卫范围内,弄死他都没事
但是如果防卫过当,就要负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