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儿广场舞姑娘我爱你:谁能帮帮我的朋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9:06:33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县城里作小生意,过年期间为了方便,从一个熟人那里借了一台车,为了逃避养路费就随便找了一个报废车的牌照换上了。在过年期年他的孩子偷偷将车开出,又转借给其的同学,其的同学在使用过程中不幸肇事,将一家三口的两个大人撞死,孩子重伤至今仍晕迷不醒,在医院抢救。其同学无陪偿能力,于是当地交管部门就判我的朋友陪付。光是两个大人就是四十多万元,孩子的医药费不算,医药费已经放到医院十万多元钱短短十几天已经花没。我的朋友几近家破。虽然他作的也有不对,但我在这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是应该由他来陪付?他孩子的同学有驾驶证,但肇事当天是酒后驾车。他的孩子也有驾驶证。车辆无保险。并且他孩子的同学已经批捕,据说已经定下来判有期徒刑七年。
回答二楼的朋友:是当地的交警判的,我觉得交警应该有这个权利吧。。。。。
再问下三楼的朋友,就在今天,他已经在什么什么样的文件上签字了,好像就算是已经同意赔付了,这种情况还能去法院起诉么?
回答五楼的朋友:我所说的其子的同学无赔偿能力的意思是说,其子的同学无父亲,而且是农村的,家里只有几间土房,几亩地。就算是我的朋友再来起诉其子同学的家长,不也是没法取回损失么?

熟人的车——你朋友——你朋友之子——你朋友之子的同学——撞死了人,可真够复杂的。首先,你朋友借车并无过错,然后他换了一个报废的牌照(无照驾驶),又被其子开出,借给孩子的同学(酒后驾车),撞死两人,撞伤一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孩子的同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有期徒刑7年,你已经说了)。至于经济赔偿,无照驾驶、酒后驾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孩子的同学已经成年,本应自己承担,但因其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而你朋友父子又存在过错,应该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建议通过诉讼的程序解决,钱是肯定要赔的,等赔完了后,也可以向同学的家长求偿。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用判决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好难,这些事复杂了,不过不用着急,总会有办法的

从民法上来说,这个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与侵权事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从民事赔偿上来说,有一定的赔偿责任。车主也是。

开车的人应当负一定责任,具体应该承担多少因为不知道具体细节,所以不好评论,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事务所

借车的时候有没有办什么手续啊,如果没有的话,你朋友的熟人也要负责任的。你的朋友应该是负担连带责任,毕竟不是他开车撞人的,但是出于牌照和监督的责任,你的朋友还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

先看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吧。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想你朋友签的应该是调解书,没有强制执行力,要提起诉讼的话还是可以的。不过我觉得责任还是逃不掉的。毕竟你的朋友没有看管好车,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案中,你朋友的熟人(也就是真正的车主--如果车是登记在他的名下的话),你的朋友,肇事者都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是一种连带的责任,就是说另一个人没钱你就要赔,没有办法的。也许你朋友认为只是没看好车应该不至于赔这么多,但他还要想到,正是由于他的这么一个小的过失让一个甚至几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悲痛。所以,希望你的朋友能够面对这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我也很同情他,毕竟这一切也不是他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