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德育工作方案:公安民警.法律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11:59:30
我和一个女孩子以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去年8月左右我和他一起去广东清远玩并租房子住在一起,后来因为吵架我拿走了她的手机和信用卡,因为没钱用我把手机当了,卡里的2000块钱也被我取来用了。她把这事告诉了她爸爸,她爸爸找我要东西,我没给,她爸爸就说要到家乡的公安局报案,告我抢劫。我这样犯什么法?严重吗?可以到家乡报案吗?
我们交往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后来我跟她出去,原来是做妓的,气死了,所以我拿她东西走,她跟着我一起去了广州,在车上我跟他说为什么骗我,然后跟他说好拿这些东西补偿我出门费用!
谢谢

她爸爸说到家乡的公安局报案,个人觉得他想让你尽快还钱!

你的行为违法无疑,但只要那女孩承认你们同居且矢财发生的同居期间.
这样,根据一般经验来判断:你们之间存在相互信赖的关系,你取走她的钱很难构成盗窃更不可能构成抢劫!

派出所对这种事一般不会尽心处理的!

抢劫和盗窃都不构成.
抢劫要以暴力或胁迫等为手段.盗窃是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占有他人的财物.

你们之间的问题属于经济纠纷,如果报案的话,警察应该不会受理,让你们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民事庭受理.

做为你,拿了别人的东西应当还给人家,何况她曾经是你的女朋友.你们最好自己解决,打官司很麻烦的.

可能构成了盗窃罪

你骗了那个女人,反而说她骗了你,还要拿她的东西补偿你的出门费用,你真是一个无耻的男人。
即使那个女人是“做妓的”,你也无权“拿走了她的手机和信用卡”。更何况你在财产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手机当了,卡里的2000块钱也取来用了,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特征。现在,你如果不归还,她爸爸当然有权向警方报案。盗窃2000元,已经符合立案条件,警方可以立案。

你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但是构成盗窃罪,触犯刑法,受害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