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108将职位: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立的遗嘱是不是能代表夫妻共同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4:33:31
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都健在,某一方因为年事或其他原因立遗嘱要把财产全部给某个子女,那么,妻子或丈夫是不是都得同意才可以?

  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立的遗嘱不能代表夫妻共同意见。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即,遗嘱人只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这里的他人包括自己的配偶。所以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立的遗嘱不能代表夫妻共同意见。


  • 拓展: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可以立共同遗嘱来处分。

  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

  共同遗嘱在形式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相互遗嘱,两个遗嘱人相互以对方为自己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另一种是相关遗嘱即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

  共同遗嘱在内容上通常有三种表现:一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二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三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

如果夫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这种财产的处理会比较容易,如果没有的话,则只能处理属于他/她的那部份,钱还好办,一般是把存折里的钱对半分就是其中一方的财产,如果是物品的话则会形成一个共有的关系,如房产,到后面不好处理。

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就属于他的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遗嘱分给某一个子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