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可丰复合肥25一15一7:求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际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0:25:49

举个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笔者日前在街头收到了一份药品广告宣传手册。该手册宣传的是一种名为“××固本口服液”的药品(国药准字××0020615)。广告中写明该药为“多病一药”的“神药”,其适应症范围包括:各种癌症(如肺癌、肝癌等7种癌症)、脑血栓、偏瘫、高血压、糖尿病、肝炎、风湿性关节炎、哮喘、肺气肿、男女不育、子宫肌瘤、雀斑、脱发等大小多达69种疾病!并承诺服用该药后,一般3—5天即可见效,最多不超过10天。更悬乎其悬的是,该药宣称“患者如每年服用××固本口服液10盒以上,除了能保证没病没灾,还能使生命延长至少20年!该药指定经销地点为××益健堂药店等27家药品经营企业。显而易见,这是一份的内容严重失实的违法药品广告。经笔者查验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的功能主治仅为:益气养血,健脾固肾,宁心安神。适用于气血不足,脾肾两虚,心神不宁引起的体倦乏力,头晕耳鸣,食欲不振,腰膝酸软,遗精,盗汗,心悸失眠等症。这与其广告所大力宣传的适应症明显不符,广告虚假宣传的适应症范围要远远大于国家批准的合法范围。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广大无辜的消费者是受了违法广告的蛊惑,到这27家药店去购买治疗“癌症、偏瘫、肝炎、男女不育等69种疾病”的“多病一药”的,是去购买能“祛病消灾、延年益寿至少20年”的“神药”的,而不是去购买仅具有“益气养血、健脾固肾”的保健功能的××固本口服液。对于每一个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来说,这27家药店所做虚假宣传的××固本口服液就是骗人钱财、误人生命的“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固本口服液所做的虚假宣传存在“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形,故应当将发布这些违法药品广告手册的27家药品经营企业所销售的××固本口服液按“假药”论处。药监部门理应依照《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假药的处罚条款对上述27家进行虚假宣传的药品经营企业处以“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高额罚款。

不知道啊,我来混分的

是不是双灵固本散啊~!?很多媒体都有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