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磷酸碘:关于上诉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5:23:13
本人于2005年5月22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右股骨骨折,现在还没有完全结束治疗,但是我听说上诉时效是从我出院日期(2005年6月10)开始向后推算一年之内,也听说是从完全结束治疗之后开始算,我想知道最正确的时效。请教了……
我腿上现在还有固定用的钢板,而且现在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还要面对第二次手术,按道理说应该是第二次手术完了才算是治疗结束。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及其<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
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应该是治疗结束后.

此部份要看情节的严重,应该是治疗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