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二氢钾 沈阳:关于和谐社会事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1:33:37
和谐或不和谐的事例

(引用):
  做一个和谐社会忠诚维护者——我的难忘的一天

  2005年1月30日,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寻常的一天。那天上午我原本的工作安排是参加区科技民营企业家协会成立大会。早晨8:20分左右,我尚在通往会场的路上,手机突然响了,是福州晋安区委值班室的紧急电话,通知我迅速赶到省人大信访接待室接访。

  我第一时间赶到省人大。部分民工因为晋安区属福州三十二中学基建款事宜,冲击省人大信访室,扬言不解决问题要静坐绝食,而此时正值省“两会”召开之际,情况尤为严重。我迅速地与信访室的同志一道耐心细致做好民工的思想工作,平息民工的过激行为。经过我们的工作,很快就把他们疏散回家了。

  以上这一事例,其实是我在参政工作中的一个小片段。从1997年起我有幸作为党外干部到政府部门任(实)职,现担任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角色发生了变化,权力增大了,责任加重了。做为一名致公党员在参政的岗位上,与中共合作共事中,如何在中共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分工职责,独挡一面,应对解决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或突发性事件,是检验党外干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和工作能力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现在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影响和谐的因素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努力增强辩证思维的本领、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本领、维护群众利益的本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本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富有秩序的和谐社会。

  此次突发事件中涉及到的福州三十二中新校址建设问题,始于1998年1月拖至2005年尚未解决,而当时我尚在福建福安市任副市长,如此必然有它相当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福州市晋安区委陈吉书记指示:“新官也要理旧帐”,鄢副区长(我分管科教文卫口)牵头负责,妥善解决历史遣留问题。

  从省信访办回到区里后,我马上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了现场处理情况。并按照区委陈吉书记的指示,后续工作迅速展开。首先,深入基层找区教育局,32中的有关同志了解情况,倾听施工队业主与民工的反映。在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的同时,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最后矛盾焦点集中于工程决算的“两份”审计报告,资金相差100万。即所谓的“一审”、“二审”(一审从法律角度讲,实体、程序都合法;二审从法律角度讲程序不合法,但合情。深层次还涉及人事问题)。第二,我专程就此信访事件的解决方法向区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并与他们认真沟通,涉及到的协议书、承诺书都征得法律顾问的意见。第三,在全面调研,掌握事实,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依法针对“一审”“二审”焦点,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本着安定稳定压倒一切,为晋安区团结一心干事业大局为重的原则,按照彻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标,避开所谓“一审”、“二审”的“纠缠”,同时又参考了“一审”“二审”的合理意见;经过福州三十二中(甲方)、建筑施工队(乙方)、晋安区教育局(丙方)三方友好协商,建筑施工队保证不再向政府无理取闹或上访;及时足额补齐了拖欠民工的工钱,为政府节省了百万元资金,同时又体恤了民情,达到了“三赢”(甲方、乙方、丙方)目的,一桩拖了近八年的信访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了。

  通过这一事例,我体会到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友党,作为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可以在参政议政中大有作为。我们要不断领会和把握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规律,明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任务和途径,积极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方式和方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作者鄢萍系致公党福建省委委员、致公党福州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