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主要不合格:已经将辞职报告交了快一个月了,但公司还没有派人来顶替我的位置,公司的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6:48:38
我是做收银员工作的,在公司没派人来顶替我我是不能走的,因为我走了她们肯定会罚款,但我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了不能不走,我该怎么办?谢谢!

首先建议你和公司多沟通,说明你的情况。
因为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提交辞职报告需要提前30日,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并且在妇女怀孕期间也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期离职,哺乳期间公司需要照常发放你的工资,所以说你的情况比较特殊。
还是和公司多沟通一下吧。

不知道你的公司对于员工请病假怎样扣钱,如果是请一天假扣一天的工资,你可以说你怀孕反映厉害,无法适应现在的工作岗位,这样公司不会太勉强你。你的问题关键在于沟通。

满一个月就可以走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辞职权是强制规定的,只要你尽了通知义务,谁也不能强迫你工作。
公司没理由扣你工资,但如果你们有合同约定了劳动期限,而你现在是提前辞职的话,要依据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