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到师宗火车时刻表:男方在婚前的房子在婚后属于共同的拥有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7:24:36
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后共同置办房子一处,因为感情问题现以分开,协议离婚后女方将房子一半留给了唯一的女儿.现在男方又与一女子结合,就房子问题,男方与这一女子是属于共同拥有吗?

房子原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照你所说,应该是分割财产时,房子男方和孩子共有,各有一半产权。
这个财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再次结婚,后妻对房子没有所有权
但是男方可以对自己所有部分的产权做出赠与,在发生继承关系时,后妻和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如上两条,应该可以断定,该男子拥有此房子一般的所有权,而后妻无权享有,除非双方另有协商。

房子现在的归属是男方与其女儿共有,而且是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
后妻如无特别约定,对这房子没有所有权。

协议没有证明就不成力
看男方良心

目前房子是的。。

只要是结婚了如果没有事先公证的
那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男方只拥有此房子的一半,就这一半与这上女士如无约定则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