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海报图片手绘:关于可能产生二次报关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0 23:16:27
我们有家客户是保税区的,现在他们想采购我们的产品。客户想直接把美金汇给我们的出口代理公司,我们直接货发给客户,手续就按一般贸易办理,就是我们的代理公司办理出口,保税区客户办理进口,然后代理公司再把货款和退税钱打给我们,这样操作可行吗?有无麻烦?由于对方是保税区公司,代理公司会不会牵涉到二次报关问题?退税是否会产生麻烦?
盼诸位高人相助~

通过保税区二次报关的,你们第一次报关是出口到保税区的企业,也算出口,就是所谓的“出口不离境”,在这次出口后,海关会给你们出口报关单的“核销联”和核销单,可以去核销的。
等到保税区的企业将货物报送(2次报关)出去,离开中国境内后,海关会签发出口报关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同时会给你们一份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境确认专用“联。凭这两份单据,你们可以退税的。
所以你们完全可以让国外客户将外币货款打到你们自己帐上,你们自己办理出口退税。
我们也是通过保税区2次报关的,在输入退税时,按照报关单输入,预审会出现疑点显示“出口国为中国境内“,再只要提供“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就可以了,这个可以证明货物最终出口离境了。
我刚刚操作过的,没有问题,可以退税。这样是最好。

或者按照你的想法,可以将货物卖给保税区客户,但你们只能算内销,可以抵扣,但不能办理退税的。由保税区客户办理出口和退税,但能否退税,要看保税区客户是否具备资格。

楼上回答的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