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木瓜的做法大全:请教刑法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2:0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请问:1.公安人员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的人(如盘问阶段,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实行刑讯,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
2.公安人员办理治安行政案件时对违法嫌疑人刑讯,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
谢谢!

1 讯问阶段就可以称为犯罪嫌疑人了,不一定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阶段刑讯也可能构成犯罪
2 不构成,如果造成伤害可以追究其故意伤害的责任

是的 只要是侵犯了人的人身自由 就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