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小甲虫 能飞:如何定义加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1:28:14
我在一家台湾人开的公司上班,台湾人要求我们每天下班后开一个小时会议,每个星期六来上班,但是都不算加班费,请问在《劳动法》中是如何定义加班的?他们的做法是否违法?

合同法当然不是这样规定的,但这样做的公司大有人在,谁叫咱是弱势群体!!

我不知道劳动法怎么规定,也懒得去查

我认为只要是除上班时间以外占用劳动者时间的都可以算是加班。

在台湾作业员是准时上下班的。超过时间一个小时就有加班费。

可是若是工程师或是上班族之类的,应该没有人会准时下班吧,或多或少都会把事情做好在下班,大部分会超过下班时间。
工程师加班时间更惊人,工作超过16小时的,比比皆是,没有加班费的喔,加班也是自愿的,不是硬性规定的,只是常常因为要把工作做好,不知不觉的,可能就晚上十一二点了,举目环顾公司还有一堆人,还在奋战
。在这样的工作气氛环境下,下班时间一到,就准时下班的,应该是异类吧。

工作时间之外的都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