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手工活兼职微信号:宗教和儒家的观点有什么不一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05:44:19

儒家思想的实践路径,简单地讲,就是主张和要求人们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按照他们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轨道进行活动,从而使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得以实现,它所强调和注重的是行为主体的自觉自律。这一路径在儒家思想中的公式化表述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理论支撑是“人性本善”和“天命论”。 而宗教是使人成道,成佛.中国文化能够历经五千余年的发展而没有中断的原因就在于其核心价值具有的先进文化特性,在于其人性化、人情化倾向所具有的穿透力和生命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永恒的普世价值,它与近现代西方的人道主义思想和精神在根本上是融通和一致的。所不同的是,近代西方人道主义思想在肯定被上帝和暴君否定了的人的价值,争回人的权利的同时,找到了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利的实践路径,其特点就是着眼于对行为主体的外在约束,特别是对社会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中最高管理人员即“天子”的约束,在制度上形成强大的外在强制性约束力量。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儒家思想所推崇和追求的“仁政”在这样的实践路径下得到了较好的实现,“民贵君轻”成为现实。可以说,中国古代儒学思想家提出了“仁政”的理想,但没有真正找到“仁政”的现实之路,而近现代西方民主、人权、人道思想的兴起和发展,在提出“仁政”理想的同时,找到了实现这一理想的道路。儒学思想家虽然没有能够找到实现“仁政”理想的道路,但这并不能否定其“仁政”理想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管从历史、现实还是从未来的角度看,儒学思想的核心价值,它所包含和倡导的“仁政”,对于人类社会来说都需要的,其价值是永恒的,只要将它置于科学和更加现实的基础之上,吸收世界文明的成果,把重视行为主体的自省自觉、自我约束与外在强制紧密结合,从根本上克服其实践路径的缺陷,它必将绽放出新的光芒,对促进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发挥巨大作用乃至惠及全人类。

儒家的宗教性
[引用 2005-12-25 21:15:50 ] 发表者: 独行客

说到宗教,映入一般人脑海中的不外乎“阿弥陀佛”、十字架或者穆斯林的祷告这样带有明显宗教崇拜色彩的意象,很少有人会把宗教与儒家思想联系起来。虽然早就有“孔教”、“儒教”之说,孔庙也遍布于神州各地且长年香火不断,拜者不绝,但是将孔夫子与莲花座上的释迦牟尼、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或者神坛上的真主安拉划上等号,的确不在一个普通人的潜意识之内。可是只要再一细想,就会发现惊人的相似:孔庙之于佛寺、教堂和清真寺,《四书》《五经》之于《心经》《圣经》《可兰经》这些经典,以及儒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上的烙印之于西方文化中的宗教题材,即使不是等价,也具有极强的可比性,更不必说儒家文化对于中国人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和生活方式几千年来深远的影响丝毫不亚于经历过中世纪教皇集权统治的欧洲,尽管我们从不认为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宗教社会中。

那么,儒家到底属不属于宗教呢?我们又该怎样看待它的宗教性呢?从宗教学的视角看到的对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并不仅仅停留在表面。

“儒家是否宗教”这个近代儒学史上的关键问题,几百年来看似众说纷纭,其实争论的内容不外乎是各方用西方宗教的标准来对比儒家,看它们之间的相似与不同。各执一词的时候,剩下的只是各自不同的定义和信仰,谁也说服不了谁。

对此,蒋庆先生认为,“就算我们能够准确地理解国内时下流行的宗教概念,我们仍然是按西方文化的标准来理解宗教,从而来衡量儒家是不是宗教。这样,我们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自己没有关于宗教的概念,即没有从中国文化自身的义理架构出发来理解的宗教概念。由于没有自己的宗教概念,就要援用别人的宗教概念来参加讨论,而别人的宗教概念是在别人的文化中约定俗成的,表达的是别人文化中的义理价值。”一语中的地指出,不论我们怎样深入地研究西方宗教学宗师们的成果,不结合中国社会文化的实际,是不可能对这个问题做出精确的回答的。我们的文化必须用我们文化中固有的概念、术语、义法来解释和定位。

有人说儒家不是宗教,因为按西方文化中的宗教的概念一定要有一个人格神,一个人格的上帝,而儒家没有人格神,这主要指在孔孟的言论中,特别是宋明儒学的言论中看不到人格神。此外,宗教还要有严密的教会组织,儒家没有这种严密的教会组织,所以儒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也有人认为儒家是宗教,因为按照蒂里希的存在主义神学,宗教的本质是“终极关怀”,而儒家的义理架构中有明显的“终极关怀”。然而,生活在儒教文化经年影响下的我们都能切身感觉到,儒家与西方意义上的宗教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试图用西方文化中的宗教概念阐释儒家文化的特质,得出的结论苍白可笑。同样,从哲学、宗教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神学上争辩儒家是否属于宗教,尽管其具体理据有不同,但都是依据西方文化对宗教的理解做出的评判,并非有力的论断。

我们不能用西方的宗教观念解释儒家,但儒家文化中却包含着许多西方宗教观念所具有的成分。那么,怎样来理解儒家的宗教性问题呢?蒋兴先生认为,我们必须站在儒家本身的义理系统上来理解儒家的宗教性问题,西方各种学术对宗教的理解只能是某种参照。儒家的义理系统与西方“分解式”的义理系统不同,而是“综合性”的义理系统。一定要问儒家到底是不是宗教的话,如果不得已必须用“宗教”这个词,那我们只能说,儒家是一种西方所没有的独特的宗教,是在西方历史文化传统中找不到的宗教,我们必须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儒家的宗教性。也许李天纲的说法更为准确:儒家是具有相当思想超越程度,关心人类整体命运的宗教性思想学说,至于是否属于宗教,视乎各人对“宗教”的定义,这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政权与神权的关系是一个很典型的区别儒家与西方传统宗教的例子。在中国古代,没有西方那样的教权与政权互相争夺、互相对立、神俗绝对分立的世界。我们见到的是董仲舒建议“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为中国上层建筑的稳定所作的贡献,这其中既包括显性的,如三纲五常这样有约束性质的道德规范,以及程朱理学加诸人们意识形态的对于统治者的顺从;同时也有隐性的,如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士大夫将儒家的价值理想带入政治领域,使政治得到超越神圣价值的转化与提升,以及大量堪称经典的儒家散文的广为传播。孔子创立的私学系统,虽然离开政权单独存在,但不是一个权力中心,不同于西方教庭多方面的强权。孔子创立的私学系统,是一个追求精神道义的团体,也是一个学术研究传播的中心,而不是一个拥有政治权力的组织。按照儒家文化建构起来的政治形态,政治与宗教是合一的,但这种合一不是西方宗教“以教代政”的合一,而是“以教化政”、“寓教于政”的合一,“教”是“道”的载体,所以也可以说是“以道化政”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