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少将吴天免费阅读:自己的东西被盗后,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后,损失不了了之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2:28:11
在去年的一次出差中,在南阳手机和现金1860余元在火车站被盗,随后报案。在半年后的一天,接到洛阳铁路刑警处电话,说小偷已被抓,但我提供的详细口供不全,要求我协助办案已追回被盗东西,为了协助办案和非常相信公安机关办案能力,就到洛阳去提供被割破的衣服和口供。说随后将给我电话和追回损失。但是至今为止,得到的只是追不回损失,并说协助办案是我的义务。试想一下,如果得到的结果都这样,以后还会有公民去报案和花自己的钱去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吗?请大家发表言论,给予解释!

即使追不回损失也是该这么做的,毕竟由于你的出证使窃贼得到了应有的惩处。犯罪嫌疑人盗窃的款物已经挥霍,估计办案的警察也爱莫能助。想挽回损失只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了。

公安机关的做法不妥。
你可以要求该机关发还给你追回的损失。
但你的车费等确实需要自己负担,协助办案确实是你的义务。

可向公安机关询问是否已经追回赃物.否则,去法院提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