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专家2017注册机:什么是“八荣八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8:02:50
越详细越好 做手抄报用!!!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谈话,抓住了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的根本,在全国激起了强烈反响。从目前各党政机关采取的措施来看,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都想到了教育:比如在中央纪检监察机关举行的座谈会上(3月21日新华网)以及中组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3月21日《广州日报》),都把“加强教育”作为官员落实“八荣八耻”最重要的一项措施。

加强教育重不重要呢?当然重要。但这是不是就是问题的全部关键呢?我却有一点不同看法。道理很简单,总书记的概括固然是高屋建瓴,振聋发聩,但“八荣八耻”的内涵应该说都是常识。一个人能够过关斩将,跻身于党政官员之列,对这些“荣、耻”早就应该了然于胸,不至于像小学生似的要等教育之后才能明白。但从目前的“党风政风”的情况看,他们做得并不好。

答案也许应该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当中去寻找。学术界公认,和西方的“罪感文化”不同,中国的传统文化是“耻感文化”。在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中,人生来就有“原罪”,个人直接面对上帝,直接体验自己的良心感受,道德约束是内在的。而中国的“耻感文化”则强调外在的约束力,罪错暴露,受到了他人的谴责与惩罚,才会产生心理压力。假如罪错不为人知,那么也就会满不在乎,悠然自得。

“耻感文化”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最深层。我们看到,从《水浒传》中的一百单八将到金庸笔下形形色色的各路豪杰,在关键时刻,他们口中往往会吐出同一句话——我要是如何如何(或者相反),“岂不被天下英雄耻笑?”——至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他们考虑的倒不是很多。概括地说,耻感文化中的个人,其所作所为首先考虑的是他人的、社会的评价,以受人赞许为荣,以受人贬斥、嘲笑为耻,并由此决定自己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看,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能不能化为官员的行动指南,关键取决于官员的行为能不能为公众所知!这就必须要求限制官员们的隐私权。如果官员们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公众的注视之下,都可能受到公共舆论的赞许或者批评,那他们的行为就会可能会谨慎得多,就可能更接近“八荣八耻”的要求,反之就会肆无忌惮得多。

也许有人会说,难道官员和官员之间就不会相互监督吗?应该承认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也是存在的,但同时更应该指出的是,由于腐败的泛滥和长期化,在一些地方官员们的小圈子里,“荣、耻”的标准完全是颠倒的,比如有的官员原本没有情人,后来发现相互交往的同僚们人人都有情人,便为了避免被嘲笑就也找一个情人。诸如此类的事情频频见诸报端,早就不算什么新闻了。所以单纯依靠官员们之间的相互评价是不行的,必须要引入社会公众的评价。

此外,从现代政治文明的角度来看,官员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本来就是应该受到限制的。可惜在中国由于种种原因,这一点始终未能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认。

要让官员践行“八荣八耻”,就要充分利用“耻感文化”,让社会公众来参与监督评价官员的行为。马克思曾说过:“羞耻是一种内向的愤怒”,可以预期,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的压力将会有效唤起官员们的这种“内向愤怒”,并使这种“愤怒”指向他们自己的不良行为,进而使他们的行为变得对社会和公众更有利一些。

http://news.sina.com.cn/c/2006-03-20/19069396277.shtml
http://news.sina.com.cn/o/2006-03-21/10138491519s.shtml

邓有理论,江有三个代表,胡来八荣八耻,何时见过成效呢?没有民主,不把政府放在人民的监督下面,不加强法治,放眼世界没有行的通的,共勉吧!

嗯,好句子。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006年3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海州中学的老师在领学生们朗读“八荣八耻”的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论“八荣八耻”的讲话内容在各媒体刊登和播出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学生们表示将按照“八荣八耻”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等方面作出表率,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据《当代生活报》3月7日报道,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阐述社会主义荣辱观时,提出了“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在两会代表委员中产生热烈反响,认为它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八荣八耻”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应该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笔者之所以认为“八荣八耻”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主要是因为这“八荣八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公民行为的不同层面。它既包含了每个公民对国家的态度,这是公民成为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归属感和角色认知;也包含了公民对他人的态度,这是公民权利实现、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它既有对国家各类工作人员的要求,只有服务人民才能回归公仆角色,才能抛弃官本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也才能发展民生,实现社会进步;也有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崇尚科学、辛苦劳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是对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在内的每个公民的一般要求,因为一个社会如果它的公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和骄奢淫逸,那这个社会将是勾心斗角、物欲横流、道德败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富强、民主、文明都是一句空话,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一靠法律规范,二靠道德约束。我们常说,法律是道德底线。任何公民违背法律,都要受到国家的强制制裁。而道德是一种高标准和高要求,同时也是一种“软约束”,它靠社会舆论的支持、鼓励或谴责,来抑扬人们的行为,保证社会个体的行为符合主流道德的要求。当前,在一些法律未涉及的领域,主要靠道德来发挥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法律和道德是现代社会的两大社会规范体系,各有各的作用,不能相互代替。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实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力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内在要求。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让集中体现主流道德要求的“八荣八耻”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